7月1日,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傅明主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盛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中院审管办全体成员及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审管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法院审管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市法院上半年的审判管理工作,并进行了经验交流。
潘盛礼副院长指出,做好全市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要做到“五要”:一是认识要提高,要充分认识加强审判管理对于提高案件质效、促进公信法院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领导要重视,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在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绩效的重要作用;三是指标要吃透,审判管理部门要集中精力,深入研究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将研究成果应用到审判管理工作中;四是措施要落实,要着眼于解决制约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各项审判管理工作制度和措施;要抓好对审判业务部门的工作协调和调度管理,帮助审判业务部门分析问题,制定提高绩效的措施;五是绩效要提升,要针对审判绩效管理的“短板”,开展分析研判,确保全市法院审判绩效始终名列全省前茅。
傅明组长对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成绩进行总结,部署了下半年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并与各基层法院签订《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管理责任书》。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积极贯彻“审判质效提升年”工作部署,有计划、按步骤地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审判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信息化应用明显提升,职能作用日渐显现。上半年,全市法院审判绩效排名始终位居全省各市(州)中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