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政法工作创新品牌,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湖北省委政法委于去年底启动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评选工作。近日,省委政法委下发通报,对一批优秀创新成果和优秀组织单位通报表扬。其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项目“乡村e法官 企业法小二”成果在302项创新成果中脱颖而出,被评为“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一等奖。
项目理念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的“更加注重强基导向”重要指示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推动平台下沉、资源下沉、服务下沉决策部署,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向基层一线延伸,让人民法庭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建设的一体化诉讼服务中心主要为人民群众及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咸宁中院根据服务对象的差异,在此基础上研发了“乡村e法官、企业法小二”工作平台,并将其分别布设在乡村(社区)的法官工作室、产业园区的诉讼服务站。其功能主要包含诉讼风险评估、在线调解、网上立案、互联网庭审等。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 提供“服务不打烊、便民零距离”全天候服务,让人民法庭法官第一时间“出现”在法官工作室或诉讼服务站,既有助于解决司法触角延伸后人民法庭法官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精力有限的问题,又能节约基层群众、园区企业参与诉讼活动的时间成本,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厂门口”的司法服务。
亮点工作
(一)工作举措
1. 制定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咸宁市由27个乡村综合性法庭、8个城区专业化法庭、35个巡回审判点、56个法官工作室、22个诉讼服务站构成的“庭室站点”四位一体诉讼服务网络,制定“乡村e法官、企业法小二”工作平台点位布设实施方案。
2. 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推动基层法院为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站配备“乡村e法官、企业法小二”工作平台必需的互联网电脑、音视频等设备,为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提供有力的硬件保障。
3. 开展学习培训。结合人民法庭干警工作需求和基层治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法治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咸小蜂”智慧法院运维团队,通过“面对面+键对键”的方式开展培训,帮助相关人员提升应用能力。2022年12月以来,组织开展“乡村e法官、企业法小二”工作平台应用培训25场次,受到参训人员普遍欢迎。
4. 建立联动机制。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共同缔造”“平安咸宁全域提升”等实践活动为契机,巩固深化政府、法院、企业、社会等多方联动机制,依靠更多基层力量进行宣传推广,提升“乡村e法官、企业法小二”工作平台的知名度,让更多群众愿用、想用、爱用。
5. 加强监督评估。注重对“乡村e法官、企业法小二”工作平台应用频率分析和应用效果评估,定期收集人民法庭、基层群众、企业人员等在应用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限期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保持工作平台的活跃度。
(二)突破性特点
1. 有效解决人民法庭因管辖半径过大而导致服务不及时的问题。咸宁市共有35个人民法庭,管辖70个乡镇(街道)和887个村、173个社区,平均每个人民法庭管辖2个乡镇(街道)和30个村(社区)。通过“乡村e法官、企业法小二”工作平台与集视频会议、培训交流、在线调解、互联网开庭等功能于一体的人民法庭多功能室对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少人民群众在诉讼活动中来回奔波的诉累。
2. 有效解决人民法庭因法官精力有限而导致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咸宁市35个人民法庭共配有法官43名,2022年全市法院平均每名法官办案238件,居全省第六位。通过“乡村e法官、企业法小二”在线服务的方式,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有利于人民法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审判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实施效果
(一)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前端化解。2022年10月份以来,人民法庭通过“乡村e法官、企业法小二”工作平台指导调解687次,处理纠纷1300余起,调解成功率高达62.9%。2023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较2022年同期仅仅增长0.3%,增长率为近五年最低水平,收案增幅较大的态势得到缓解。
(二)增强了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2023年上半年,人民法庭人民法庭通过“乡村e法官、企业法小二”工作平台,网上立案1114笔,互联网开庭335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同时,结合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利用该工作平台,以“法治讲堂”“点对点互动”等方式,向基层综治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进行指导培训107场次,丰富了相关人员的法律知识。
(三)作出了平安咸宁建设的法院贡献。2023年1月,省委平安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测评情况进行通报,咸宁市四项主要指标上升幅度明显。人民法庭借助“乡村e法官、企业法小二”工作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大力宣传民法典、反组织犯罪法、劳动合同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推动创建“无讼村居”59个,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