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入抗旱救灾中

市法院为扶贫点送去“及时雨”

2013-08-02 15:09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本网讯 8月1日下午,由市法院牵头,联合咸宁市公务员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筹资3万元购买的一批新的抗旱机械及时送到了通山县洪港镇三贤村,市法院同时派出工作组督促安装,现已全部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为该村110亩受旱中稻的灌溉送去了新的“及时雨”。

入夏以来,我市出现持续高温晴热天气,通山洪港镇三贤村的281亩中稻也遭受严重“烤”验,直接旱灾面积达131亩,其中21亩中稻绝收,还有110亩正在组织群众采取河流灌溉、塘堰组织提水等措施奋力抗旱自救。

今年2月初,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带队到三贤村调研时,了解到该村已有的水泵等抗旱设备因年久失修无法使用后,当即要求工作组帮助解决这一抗旱隐患,全力保障生产。截至5月底,由该院投入3万元进行维修更新的这批设备全部完成换代升级,目前4个泵站24小时抽水,可保证全村150亩中稻的灌溉需要。

刘太平院长强调,驻村工作组要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当地实际,认真倾听群众声音,大力支持和帮助扶贫点发展生产。要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见实效,确保“民情民意在一线掌握,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科学发展在一线体现”。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就是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入抗旱救灾中,指导村民抗灾救灾,努力实现全年粮食保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