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武汉城市圈建设,审判工作要跟上去、保障好
——武汉“1+8”城市圈法院签订一揽子司法协作协议

2021-07-17 11:30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7月16日,武汉“1+8”城市圈的九城法院院长齐聚武汉,在武汉中院举行了武汉城市圈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签约仪式。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活动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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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劝荣院长表示,我们的法治建设要跟得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要跟得上经济发展的节奏。全面依法治国意味着在社会的每一个领域都应该有法律规范和法治保障。武汉城市圈建设是全省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服务武汉城市圈建设,审判工作要跟得上、保障好。武汉城市圈9家法院在此签约并形成司法协作,是我们人民法院有担当的表现,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举措。

游劝荣院长指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的历史使命,也是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湖北发展的殷切期望,体现了湖北省委的看齐意识,也体现了全省人民的信心和决心。湖北省委以此为基础,对湖北经济发展的区域布局做了丰富、完善和提升,着力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战略。如何发挥武汉超大城市的辐射效应,如何减少客观上存在的虹吸效应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全省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武汉城市圈1+8,是省委、省政府和武汉市委、市政府,根据湖北经济发展的要求提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对于武汉和相关的8个城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何保障武汉城市圈的建设和发展,成为摆在我们司法机关,摆在湖北各级人民法院面前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游劝荣院长强调,要动真格,真协作,真落实。要将框架协议逐条细化,各协作单位要认清责任,付诸实施。要让写在纸上的协议转化成湖北法院按照新的发展理念,为武汉城市圈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生动实践。武汉法院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多传输经验,多提供平台,承载引领使命,打造示范样板。其他法院要找准自己在这个城市圈司法协作中的定位,发挥各自的特色,做到优势互补,精准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游劝荣院长要求,要牢牢抓住司法协作的重点。一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湖北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武汉和周边8城要发展,营商环境至关重要。要倾听市场主体的体验及反馈,实现营商环境连锁优化、整体优化,以法治带活一方经济。要为产业发展提供精准化、差别化的法治服务,重要企业要做到“一企一策”。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障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资环境,才能吸引来更多的“大块头”项目落户湖北,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要为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保驾护航,这不仅是党委和政府的责任,更是我们司法机关的责任。绝对不能因为不适当的司法活动,损害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二是要扛起长江大保护的司法责任。湖北作为长江干线流经里程超千里的唯一省份,对整个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要怀着对长江的深厚感情,积极营造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要打破沿江城市条块分割,统一司法保护裁判标准,实现对长江经济带的整体保护,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三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是九城司法协作中很重要的内容。知识产权流动性强,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要利用湖北高校云集、高科技企业集中的优势,将更多的知识产权成果留在湖北,转化为湖北企业的生产力。以法律思维保护科技创新,提高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四是要通过司法实践落实框架协议。司法办案是法官的“行为艺术”,是向党、国家和人民践行忠诚的唯一表达方式。我们要将纸面上的协议条款内容转变成案件中鲜活的现实。各相关法院要以此次协议签订为契机,抓紧研究框架协议的落实,真正推动1+8城市圈的司法协同,协力打造司法协作的湖北样板。

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裕江出席活动并致辞。武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慕萍主持签约仪式。武汉、黄石、孝感、鄂州、黄冈、咸宁、仙桃、天门和潜江的法院院长发言,并签订一揽子司法协作协议,武汉、鄂州、咸宁市有关区法院签订多个专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