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三评查”活动的部署,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咸宁中院认真组织“优秀示范庭”评选活动。首个参评的公开示范庭为本院立案庭承办的某建筑公司与李某某、曾某某等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上诉一案。由院领导、业务庭资深审判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人员组成的庭审评查小组进行现场评审和庭后点评。此次庭审还邀请了5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到庭观摩了庭审全过程。
鉴于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如处理不慎极易引发涉诉信访,为此,立案庭在审理本案过程中,组成了由庭长担任审判长、副庭长及承办法官担任审判员的合议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焦点即原审原告某建筑公司是否具有诉权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审结束后,庭审评查小组成员就庭审礼仪、庭审程序、庭审驾驭能力等进行点评并反馈给庭审法官。应邀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座谈中对此次庭审的审判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此次庭审公平、公开、公正,展现了法院阳光司法形象。
“优秀示范庭”评审观摩活动为全院法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练兵和检阅平台,对进一步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提高审判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通过邀请社会人士到法院观摩庭审及点评,主动接收公众监督,以监督促规范,以评查促提高,进一步促进我院司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