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副院长李群星深入市中院调研审判管理工作

2013-11-12 11:29
来源: 研究室
作者: 王力

11月7日上午,省高院副院长李群星、审管办主任杨明华等一行3人,到我院调研审判管理工作并座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盛礼,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武,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傅明出席座谈会,相关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审管办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盛礼汇报了市中院今年以来的审判管理工作情况。2013年以来,市中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精神,着力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各项审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党组重视,措施得力。深入开展了“审判质效提升年”和“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二是提升质效,争创一流。全市法院审判绩效连续10个月位居全省法院前列;三是目标明确,方案具体。集中开展35个专项活动,逐项落实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四是成效显著,特色鲜明。两级法院上下联动,通过加强对审判节点监督,有效提高审判管理质效。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武还针对主要考核指标的科学合理性、司法确认案件等有关工作作了汇报发言。

随后,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汇报指出,一要继续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对11、12月份审判绩效评估系统中的异常指标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绩效成绩不大起大落;二要客观认识工作差距。许多问题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予以改进,很多兄弟法院的成功经验还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三要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水平。通过严格管理、规范制度、落实措施,加速建立健全有咸宁特色的、更为先进的审判管理体系。

听取汇报后,省高院审管办主任杨明华认为,市中院干警朝气蓬勃,工作规范有序,管理措施得力,审判质效突出,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他还指出,一要进一步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职能作用;二要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三要抓紧工作,绝不松懈,努力保持审判绩效位居全省法院前列的良好态势。

省高院副院长李群星高度肯定市中院近年来在审判管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干警面貌焕然一新,审判工作优质高效;二是审判管理工作目标明确,方案具体,经验突出;三是机制健全,保障有力,特色鲜明。他强调,一要以审判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明确“提升审判质效,争创公信法院”的总体目标;二要充分发挥审判绩效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努力实现审判质效提档进位;三要体现服务审判、服务法官的审判管理理念,切实帮助法官解决实际问题;四要充分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做到“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

座谈会上,审管办和立案庭还就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