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湖北法院信息化工作现场会在咸宁召开。会议正式启动全省法院“智慧法院深化应用推进年”活动,全面推进新建和已建系统的完善和深度应用,积极开展创新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游劝荣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章进行论述和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充分体现了法治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高度依赖信息化,深入推进全省智慧法院建设,是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和必由之路。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部署要求,毫不迟疑、毫不懈怠,全力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为湖北构建全国建设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荆楚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游劝荣对湖北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表示,近年来,湖北法院完成全省信息化总体设计和湖北法院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不断提升信息化硬件建设水平,以“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职能服务”为要求的湖北智慧法院生态体系已全面建成,覆盖全省128家法院的一体化信息平台基本完成。初步形成了与信息化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引领了法治共同体运用移动微法院、互联网庭审等信息化手段寻求司法解决路径的观念变革,取得了实质性成效,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湖北法院网上办案的经验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和推广。
就如何锚定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目标,进一步推动全省智慧法院建设,游劝荣强调,建设是基础,应用是目的、是关键。全省各级法院要以“智慧法院深化应用推进年”为契机,毫不迟疑、毫不懈怠采取硬措施推动信息化深度应用,在应用中发现问题,在应用中解决问题,不断推动系统迭代升级,持续优化智慧法院建设。
要对标需求侧,坚持需求引领,改善供给侧。业务骨干等核心用户群要增强责任意识,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主动提出科学合理的信息化建设需求;信息化建设部门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主动与核心用户沟通对接,不断契合司法办案需求,确保信息化建设高质量服务审判执行工作。
要适度超前,进一步挖掘系统功能,不断探索智慧法院深度建设。一是探索建立智能分案系统。通过数据分析对案件类型和审执人员精准画像,实现从系统分案到类案找人的精准匹配,科学破解“案多人少”结构性失衡,提高司法生产力。二是打造“数据工厂”,以信息化水平提档升级助推全省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智能化、公开化、透明化。持续推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着力解放司法生产力;通过在线数据实时监督,助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落实到位,让看得清的数据变成看得见的正义。三是助推内部管理精细化。借助大数据手段,帮助法院形成“人才画像”,在人才选拔任用和案件分配过程中,通过数据分析进行人岗、人案精准匹配,帮助管理者快速全面掌握人才现状,提供决策参考。四是以人工智能手段解放司法生产力。要充分结合司法办案实践,研发设计人工智能产品辅助办案,通过文书辅助制作、类案自动推送等为法官办案提供全流程伴随式智能辅助支持,进一步提高司法质效。五是深化司法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司法资源“外溢效应”。深度利用大数据智能分析,提出一系列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和研究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贡献司法智慧。
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自觉扛起智慧法院建设主体责任,将信息化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担首责,把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谋划、高位推进。
要争先创优、做出表率。全省法院要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在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中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全力打造智慧法院湖北样本,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海华出席活动并致辞。
省人大代表胡振亚、潘蕾,省政协委员何琼珍应邀参加会议。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秋隆传达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具体安排。
会上,咸宁中院、襄阳中院、鄂州中院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咸宁中院设主会场,省法院、各中基层法院设分会场。省法院部分院领导、厅级干部,10位中级法院院长,省法院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级法院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