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调研组一行4人,在最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周建平的带领下,来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题调研“健全完善执法过错问责制度”课题。经过深入调查走访,调研组领导对咸宁中院“三个围绕”(围绕规范审判节点抓问责,围绕群众意见抓问责,围绕舆情动态抓问责)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咸宁中院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面措施得力、管理严格、成效明显,其经验值得推广。这是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去年底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以来的一个缩影。
【组织篇】
精心组织 营造氛围
根据省委政法委《湖北省政法机关问责六条规定》、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违法审判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咸宁市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书记黄楚平在治庸问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2011年11月,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为目标的治庸问责行动,坚持以转变干警作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核心,切实解决法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促进法院队伍素质提升、促进审判质量提升、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为确保治庸问责工作顺利开展,该院迅速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省、市有关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文件、方案及领导讲话,印发《关于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及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院纪检监察室、政治部、研究室、机关党委为具体工作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治庸问责的整体合力。
【作风篇】
整训队伍 提升形象
一、提高整训认识,转变“三大作风”。2012年1月31日(正月初九),咸宁中院召开全院干警纪律作风教育整训动员大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学习制度、工作纪律等,进一步促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的转变。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突出整训重点,弘扬“八大风气”。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分学习教育、提高认识,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整改提高三个阶段,旨在大力弘扬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即: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三、统筹部署安排,做好“六个结合”。即把整训活动与“治庸问责”工作相结合,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市中院提出的“作风建设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相结合,与日常审判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创先争优。
【监督篇】
明察暗访 巡查整改
2011年12月初,市中院设立举报信箱、邮箱和电话,向社会公开收集反映全市中院系统单位和干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问卷调查、专题座谈、群众评议、走访当事人、民主生活会等方式,集中排查少数干警在思想精神、纪律作风、责任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媒体、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将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向社会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郑重公开“八项承诺”,即:加强立案信访窗口的管理;规范审判流程管理;规范接访制度;实行办案公开制度;推行预期接访制度;加强来访材料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为此,市中院推出了“三项硬性措施”:一是实行院领导主动接访制度。规定每周三由一名院领导接访,采取以预约接访和重点接访为主,窗口定点接访、带案下访为辅的方式进行,全年轮流安排。二是成立专班化解信访难案。由立案庭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采取集体接访、当场解释答复、调卷复查和协调化解方式处理上访难案,并配合上级法院做好“越级访”、“滞留访”的处访和息诉罢访工作。三是实行全员考勤管理。对干警职工的上下班、参加会议情况进行考勤,定期通报,切实解决法院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等问题。
为加强内部监督,该院从2011年12月底到今年元月中旬,成立两个暗访督导检查组,采用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听、看、问当事人等方式,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提前告知,对立案、信访等窗口单位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对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并通报处理结果。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梳理分类,采取直办、交办、转办、督办等方式,组织力量集中调查核实、督办解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亮点篇】
——创新活动载体 严格自查自纠
为把治庸问责工作抓出成效,市中院创新活动载体,先后开展了“五项活动”,即一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参观市廉政文化作品展等,教育干警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二是开展腐败风险排查活动,全体干警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排查腐败风险,填写《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登记表》,制定防控措施,筑牢廉政“防火墙”。三是开展廉政承诺活动,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全体干警做出承诺责任书。四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立足岗位、争创一流的氛围,培养干警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五是开展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活动,根据治庸问责方案,对查找的重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主攻案件瑕疵 提升审判质量
为使治庸问责活动成效落在实处,不流于形式,市中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将治庸问责与开展“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以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为抓手,以“四比”办案竞赛活动为动力,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杜绝办案质量瑕疵,促进司法公正高效。3月2日召开的咸宁两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强调,2012年的工作重点是主攻瑕疵案件,强化审判管理。务必以开展“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评估考核,完善审判管理机构设置。要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预防和杜绝错案,力攻瑕疵案“短板”。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敢抓敢管。要不断提高法官专业素质和驾驭庭审的能力,确保过硬的审判质量,切实解决不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审判纪律、执法办案随意性较大以及司法行为不规范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执法过错追责 确保司法公正
为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咸宁中院重点抓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督查执法过错案件中,采取行政记过处分、扣发岗位责任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问责。针对审判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严格把关,进一步促进了公正、廉洁、高效司法。一是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建立了以监察室、审管办为问责主体的监督机制,明确审判管理机构的职能为:监督、检查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过错的情况;受理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过错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过错的行为;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执法过错处分的申诉,保证和促进法官廉洁司法。二是强化教育,预防为先。将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纳入岗位目标责任书,督促干警全面了解、掌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实质,强化干警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转变审判作风,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是强化监督,防范未然。根据有错必纠、及时补救、奖惩分明的原则,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改判和上级领导交、督办的案件集中排查,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执法过错案件跟踪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过错案件深入剖析。修订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从审判程序、实体处理、案卷装订等方面列举了21种执法过错扣分情形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成效篇】
成效显著 形象提升
自2011年11月至今,市中院按照省、市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法院干警实现了“四个明显”。一是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升。干警进一步增强了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二是纪律作风明显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念得到强化,法院各项禁令、制度、规定的执行力得到明显提高。三是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能力,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公正司法能力和政务管理能力。四是公正廉洁执法意识明显增强。自觉严格依法办事、改进执法方法、公开透明办案、文明规范执法。
通过治庸问责,法院的形象得到了提升,干警素质得到了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中院还将积极探索治庸问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创造性地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载《南鄂晚报》2012年6月6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