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通山县法院的“三治两无”示范村

2019-07-23 09:39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为了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化解日益凸显的案多人少矛盾,通山法院积极创新,争取地方党委支持,提出创建“三治两无”平安示范村,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入日常,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最终实现“无讼、无访”,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争取地方党委支持

创建工作方案已由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文,明确村(社区)党支部为“三治两无”工作的主体单位,负责“三治两无”日常工作,做好台账记录、工作联系等,将创建工作融入到党建工作之中;法院、司法局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三治两无”工作的责任单位,定期上门宣传政策、法律,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深入村组,现场解决协调,确保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X”工作室

在村(社区)综治中心设立以“一村(社区)一法官、一律师、一支书”为常态,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3+X”工作室。村(社区)内的矛盾纠纷,在工作室的引导下,先由村(居)民调解自治组织进行自行调解,对自行调解确有困难的,引导到工作室进行调解,工作室根据纠纷内容、性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联络员出席参与调解,调解成功后,双方形成调解协议,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制作调解文书,并将调解卷宗规范存档,从而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杜绝或减少进入诉讼领域案件。

强化机制保障

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明确激励措施,为示范村的创建提供机制保障。对于符合创建标准、创建效果良好的村(社区)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授予“三治两无”示范村(社区)牌子,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将“三治两无”专项工作纳入党建、综治、信访维稳等考核内容,将创建结果纳入相关乡镇部门年度综合考评;考核合格村,在同等条件下,村(社区)支书可优先招录为事业编制人员。

该项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并选取了南林桥镇石门村及市中院定点帮扶村洪港镇杨林村等7个村进行试点,力争通过半年的努力,摸索出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