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市委领导、省法院指导下,服务统筹推进社会发展工作,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积极为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推进全市法院工作全面进步,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市中院决定对下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优秀裁判文书和精品案件予以表彰。
获奖名单
一、集体三等功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
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咸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咸安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
赤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赤壁市人民法院神山人民法庭
嘉鱼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嘉鱼县人民法院高铁岭人民法庭
通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通城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
崇阳县人民法院天城人民法庭
崇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通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通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二、集体嘉奖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三、个人三等功
王益民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张 涛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二级法官
张 娇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法官助理
何利平 咸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
万 明 咸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
陈卫华 咸安区人民法院马桥人民法庭一级法官
唐学敏 赤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冯 力 赤壁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一级科员
张诗俊 嘉鱼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一级科员
付 维 嘉鱼县人民法院簰洲湾人民法庭五级法官助理
吴 强 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一级法官
杜和平 通城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汪宪章 崇阳县人民法院路口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刘柏伟 崇阳县人民法院青山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张汪洋 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成宇璇 通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
程 想 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执行工作专项)
段今国 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执行工作专项)
王洪斌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指导案例获省法院表彰专项)
陈继高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指导案例获省法院表彰专项)
四、结案攻坚之星
先进集体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先进个人 陈荣、纪利军、杨锐
先进基层法院 通山县人民法院
五、办案标兵
沈 娟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朱立新 咸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
陈 斌 咸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一级法官
阮文胜 咸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一级法官
罗 凯 赤壁市人民法院赤马港人民法庭二级法官
祝晓兰 赤壁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徐宏彪 嘉鱼县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杜 娜 嘉鱼县人民法院鱼岳人民法庭负责人、三级法官
吴红霞 通城县人民法院北港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黄红元 通城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程海峰 崇阳县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李志雄 崇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
王 臻 通山县人民法院横石人民法庭庭长、四级法官
陈晓昆 通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六、调解能手
熊 泽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李建宁 咸安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桂 萍 咸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级法官
陈 钢 咸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一级法官
宋文芳 赤壁市人民法院神山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尹华平 赤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
洪 锦 嘉鱼县人民法院簰洲湾人民法庭负责人、三级法官
熊梦玉 嘉鱼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三级法官
汪 涛 通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吴志宝 通城县人民法院麦市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叶文华 崇阳县人民法院石城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陈胜斌 崇阳县人民法院苏塘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熊苑苑 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三级法官
晏 珊 通山县人民法院燕厦人民法庭庭长、四级法官
七、执行能手
郭 华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王义超 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级法官
黄利洲 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曹小鹏 赤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级法官
何智伟 嘉鱼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科员
吴小毛 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
殷国齐 崇阳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一级警司
邓 灿 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司法警察
八、个人嘉奖
汤兆光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刘红梅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裴红杰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四级高级法官
王凯群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吕 莉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葛宇容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
蒋 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科副科长
叶 丽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王 娜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三级法官助理
李雨秋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
何伟明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司法警察
九、优秀裁判文书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12民终1181号,承办人陈继高
咸安法院(2020)鄂1202民初1268号,承办人李相军
咸安法院(2021)鄂1202民初65号,承办人汪向阳
通山法院(2020)鄂1224民初1369号,承办人王臻
嘉鱼法院(2021)鄂1221民初1107号,承办人周绪春
嘉鱼法院(2021)鄂1221民初1662号,承办人杜先文
通城法院(2021)鄂1222民初1622号,承办人汪涛
通城法院(2021)鄂1222刑初96号,承办人游巍
崇阳法院(2020)鄂1223刑初53号,承办人吴毅。
十、精品案件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12民初2293号,承办人王洪斌
咸安法院(2021)鄂1202民初2293号,独任审判员唐亚林
通城法院(2021)鄂1222民初2286号,独任审判员李琴
嘉鱼法院(2021)鄂1221民初1028号,独任审判员杜娜
崇阳法院(2021)鄂1223民初236号,审判长代继池,人民陪审员黄明,人民陪审员张俊民。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两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学习,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水平,不断激发工作热情,更加重视联系群众,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更加重视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推动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