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法院一论文获评全省一等奖!

2024-01-17 11:32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近日,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的“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主题征文活动正式揭晓评选结果,共38篇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3篇,由嘉鱼县人民法院张瑜撰写的《多元解纷机制下思维及平台建设化解人民法庭“L”型堵点困境》荣获一等奖。

张瑜,中共党员,现为嘉鱼县人民法院民庭三级法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专业硕士。

论文摘要:多元解纷机制是国家治理系统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是“枫桥经验”的创新和发展。人民法庭作为司法资源神经的最末端,积极落实多元解纷机制,参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是其应有之义,然因司法作为解决矛盾纠纷最终手段,多元解纷机制在实践过程中容易由社会多主体的“多元”共同化解纠纷变形为人民法庭“一元”化解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成为诉讼机制的平替机制,不仅限缩了多元解纷机制应有的价值,也容易造成司法资源的挤兑和滥用,人民法庭工作形成“L”型堵点,反而不利于人民法庭以自身优势和特点化解解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本文拟从树立矛盾自我预防净化思维及建设固定实质化运行平台两方面疏解人民法庭“L”型堵点困境,让多元解纷机制回归本旨。

结语:多元解纷机制是党和国家给予老百姓的自我矛盾净化机制,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着老百姓的伤心事、烦心事、麻烦事是否能够彻底的从心里根除,是老百姓对美好生活期待不可缺少的篇章。这一机制不应当是诉讼机制的替代机制,不应当由“多元”解纷变型为人民法庭“一元”在解决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因不仅能解决法律问题,更能解决法律之外的矛盾,以更柔和、多角度方式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疙瘩”,各方参与主体在化解矛盾过程中更易懂法理、明情理,从而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独立的价值。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多元解纷机制,横向上及时化解出现和可能出现的新型、典型矛盾和群体事件,纵向上向基层党委政府对类型矛盾、顽固矛盾及预防矛盾从制度上建言建策,以自身优势和专业最大限度的为多元解纷机制贡献司法力量,才是多元解纷机制下人民法庭功能得以最大发挥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