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

2020-04-15 09:15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639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咸宁中院有序恢复线下立案和审判执行工作,4月13日,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

疫情防控期间的线下诉讼服务怎么做?来法院立案、开庭、申请执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往下看!

1逢进必测,逢进必检

4月13日上午8时,诉讼服务中心门口,在安检人员的引导下,多名当事人和律师在进口前的等候区排队。“大家注意保持距离,戴好口罩,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并登记”,法警严格有序地组织办事群众做好准备工作,把牢每一道安检关。人工测温通过后,办事群众还会经过红外线测温仪的二次测温,温度正常才能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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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4月13日,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盛礼、熊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察看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安保等各项工作情况

2精准引导,有序分流

“我要去哪个窗口办理?”“需要填写什么材料?”一些来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因对法院工作流程不清楚,相关工作人员耐心指导、引导当事人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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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防护,高效办理

当事人统一在休息区等待,自觉保持安全距离,这样既保证了工作的井然有序,又减少了人员聚集。

各业务窗口前,工作人员均佩戴口罩,各司其职地给当事人办理业务,虽然与当事人保持着安全距离,但并不影响办事效率。“诉讼服务窗口是公共区域,注意防范,也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工作人员说,特殊时期的特殊做法,当事人也都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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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还有些担心,疫情期间线下立案会很麻烦,今天来发现法院考虑得很周到,措施也到位,没想到这么快就立好了!”一位拿着材料刚走出诉讼服务中心的当事人说道。从排队等候到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再到事情办结,整个流程有条不紊。

诉讼服务中心开放首日,据统计,诉讼服务中心开放首日,咸宁中院接待人次约91人次,线下立案55件。

特别提醒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身份证件。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

二、请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时,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三、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不喧哗、不吵闹。

四、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外,请优先通过线上方式提交、查询或咨询,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详情可点击《法院小姐姐“开网课”,1分钟教会您网上立案(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