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颜值有担当,市中院法官工作室进驻人民调解中心

2019-11-20 14:38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1371

11月18日,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正式启动运行,咸宁两级法院法官工作室同步入驻法官工作室如何运行下面,小编向您细细说来,今天隆重介绍的是市中院法官工作室四位有颜值有担当的铿锵玫瑰,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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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原则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市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主导、司法管理、法院对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立足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效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法治咸宁、平安咸宁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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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定位

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履行指导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速裁快审、协助培训、协调督办六项职能。通过有效对接各类调解平台,对矛盾纠纷快速多方位多层次分流,达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指导调解。为调解员调处纠纷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2.诉调对接。对法院预立案后委派到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与调解中心进行对接;对法院立案后当事人要求进行调解的案件委托到调解组织的案件与调解中心进行对接;对经调解委员会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即时登记立案,转入诉讼程序。

3.司法确认。对经调解委员会已调处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4.速裁快审。对经过繁简分流程序分流的案件快审快结。

5.协助培训。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6.协调督办。负责与入驻到市人民调解中心的各专业调解委员会之间的联络对接工作;负责与六个基层法院的协调对接工作;负责与两级法院速裁快审团队的导诉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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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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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莉,女,中共党员,1990年从阳新县法院调入咸宁中院工作,先后从事民事审判、刑事审判、执行工作、立案信访工作等,法院工作30余年间勤勉负责爱岗敬业,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1-2012年度荣获省委政法委授予的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荣记个人三等功,2018年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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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兰,女,中共党员,2000年12月参加工作,从事民事审判业务多年,多次荣获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个人”,以及“办案能手”、咸宁“最美女法官”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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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丽,女,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学士学位,2001年4月进入咸安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及院团委、立案信访工作。2019年上挂至咸宁中院。多次荣评咸安区委政法委“先进个人”,咸安区信访局“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咸宁市妇女联合会评为咸宁最美女法官,2018年被湖北省妇女联合会评为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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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婷,女,中共党员,毕业于湖北大学,2013年进入咸宁中院,敬业好学,工作认真,作风务实,处事主动,曾担任“110”专案书记员,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