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17年,法院助力企业发展的那些事

2018-03-22 14:41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2017年,咸宁中院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市委一个全面建成,五个全面提升发展战略、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和建设国际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服务发展大局,优化司法环境。

一是增强服务发展意识。2017年,咸宁中院着力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紧密配合,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打三堵五闹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依法惩治妨碍发展的犯罪行为。赤壁、通山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为我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司法服务。坚持实施干警联企工作模式,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化解企业风险。派出专班常驻通山县洪港镇杨林村,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二是提升服务发展实效。2017年,咸宁中院加强对创新发展的法律保护,审结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案件24件。注重调解劳动争议,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32件,其中调解撤诉241件。保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三农案件48件。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审理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纠纷案件48件。

三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对涉企案件快审、快执,慎用、少用强制措施。关注美丽中国建设,2017年,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案件49件。积极参与市场风险防控,依法化解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涉法涉诉问题。关注金融安全,强化金融债权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审结金融借贷、储蓄存款、担保、保险合同纠纷案件437件。

2018年,咸宁中院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三个一”活动为主线,依法履职,务实担当,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