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企业发展环境服务鄂南强市战略

——全市法院系统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巡礼

2012-06-19 16:23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4 月 27 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走访了联系企业红牛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和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并为他们送去了一份温馨礼物——《关于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若干提示》。

这是我市法院服务企业的一个缩影。

为帮助企业实现稳健发展,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治理中的法律风险,结合司法实践,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对大量涉企诉讼案件中反映出的企业经营与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收集、归纳与梳理,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若干提示》,发放给联系企业参考,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发展是第一要务,环境是第一要素。

面对咸宁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市法院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今年2月1日出台的《湖北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营造公正安全发展环境的六项措施》和 3 月 19 日市委政法委发布的《咸宁市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建设公平高效法治环境的若干意见》,普遍成立了工作专班,召开了动员大会,以“干警联企”为工作模式,以“六项措施”为服务内容,力求达到“六个优化”的工作目标,即优化企业发展的司法环境、创新环境、生产环境、治安环境、服务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联系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全市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动员大会以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本着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原则,开展了“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下发《关于开展干警联系企业活动的通知》,成立联系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法官联系企业的力度,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企业,全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服务。

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制定《全市法院服务企业发展的五条意见》,内容包括:一是为企业提供绿色诉讼通道,优先受理、审理、执行涉企案件,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不预收执行费用;二是为企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严厉打击盗窃、哄抢、破坏企业资产和生产经营、欺行霸市、强迫交易、阻扰施工、故意伤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犯罪行为;三是为企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对因资金短缺但尚在经营的负债企业,慎重裁判,给予合理的履行债务期限,帮助其渡过暂时的财务危机,妥善处理企业用工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和涉企行政案件;四是为企业营造宽松发展环境,对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在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穷尽执行措施,帮助企业实现合法权益,对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和变卖等强制措施;五是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建立和完善干警联系企业制度。

全市法院服务企业的具体做法,得到市委书记黄楚平的高度评价:“全市法院换届后新班子有新气象,对内自身建设抓得紧,对外全力服务企业发展,特别是在服务大局促和谐稳定上有新举措,在帮助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上措施扎实,反响不错。”

5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毓军一行在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时,认为法院为发展服务有为、为稳定服务有效、为民服务有力,院领导和中层负责人“一对一”联系服务企业,主动帮助企业防范、排查法律风险,为我市经济发展作了积极贡献。

2012年,全市法院系统将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紧紧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动承担起服务发展的第一要务,忠实履责,攻坚而为,创先争优,为建设鄂南强市保驾护航,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献礼。

咸安:搭建服务平台  维护企业权益

咸安法院遴选出一批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的干警对口联系29家企业,将干警的通讯方式制成联系卡发给各企业。通过定期走访、上门服务等形式,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

上门走访,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咸安法院专门组织驻企干警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掌握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服务方案。截至目前,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咨询函和反馈意见表137份,逐步形成了定期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电话联系等多样化的服务机制。要求驻企干警每周必须电话联系企业一次,每月必须主动上门一次,每年必须在入驻企业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

法律体检,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驻企干警主动深入企业,对企业的合同和规章制度等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他们及时发现缺陷,完善危机处理的法律预案,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今年驻企干警共开展企业“法律体检”36次,提出法律意见或风险提示100多条,挽回或避免损失1600余万元,有效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

纠纷化解,帮助企业优化发展环境。驻企干警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调解化解多起劳资纠纷。

安全堵漏,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帮助企业堵塞安全漏洞,指导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所有企业单位内保组织和治安巡逻队落实到位,建议企业安装监控设备17套,安装远红外线报警和强制报警装置80余套,有效提高企业自防自治能力。

专项打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发生在企业的各类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特别是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干扰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各类不法分子,坚持从严查处,从快审结,全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嘉鱼:实施“双百双联”  创优“四个环境”

嘉鱼法院制定“百名干警联系百家企业,百名干警联系基层”(简称“双百双联”)活动实施方案,对干警联系企业作了统一安排,要求联系干警每月至少到企业实地走访一次。同时,对涉企案件做到“三优先”和“三不能”,即对涉及企业提起的诉讼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及企业为被执行对象的案件,不能轻易查封财产,冻结账户;不能轻易强行划拨资金,扣押财产;不能轻易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让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依法履职,创优“四个环境”。一是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投资环境的多发性刑事犯罪,确保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强化执行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处置企业破产改制案件和涉及外引内联企业的民商事案件,促进市场交易的安全和诚信体系的建立,营造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三是促进依法行政,及时纠正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营造一个规范的政务环境。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投资者、社会弱势群体,依法采取诉讼费的减、缓、免措施,营造一个富有亲和力的服务环境。

放水养鱼,支持企业发展。该院妥善处理好依法办案与优化投资环境的关系。以依法办案为前提,以服务大局为目标,做到既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又将案件的审理与改善辖区的投资环境结合起来。仙宝纺织公司是洲湾镇的一个招商引资企业,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收购的棉花一时难以货到付款,引起诉讼。今年初案件审结后,申请执行人要求将仙宝纺织公司库存的棉花扣押。嘉鱼法院严格按照“三不能”的原则,坚持反复做工作,在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依法依情执行,企业积极筹款,连本带息全部执行了该案,实现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城:明确“四个要求”  出台“四条禁令”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通城法院安排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走访14家企业,实时掌握企业信息,重点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实际需求,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要求从四个方面服务企业。

办理一件实事。要求联系企业的干警深入企业,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技改项目推进及年内新竣工项目的进展情况,为每个企业至少办理一件实事。如帮助企业完善市场主体资格,办理登记、年检手续,提出市场、广告、合同管理等方面合理化建议。

开通一个热线。要向企业公开联系电话,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和要求,随时解答企业的咨询,当好法律顾问,对企业提出的各种要求在职能范围内认真办理。

建立一个通道。积极为辖区企业诉讼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在涉企诉讼中做到早评估风险、早做好防范、早发现解决,最大限度地保障有发展前景但眼下处于困境企业的生存。

完善一个机制。建立一个高效运转、协调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来帮扶企业,对企业提出的问题,选派有专长或业务对口的人员重点帮扶,及时解决;对共性或有代表性的问题,要统一协调解决;对需要向上级或政府部门反映解决的问题,责成专人负责,具体联系协调,帮助落实。

通城法院同时还出台了干警服务企业的“四条禁令”:严禁入股兼职;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承揽工程、强拉赞助;严禁借机有偿服务。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查究责任。

通山:“三条措施”护商  “四项制度”联企

自今年3月份以来,通山法院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认真开展了干警联企活动,取得实效。

强化“三条措施”。一是在程序上注重“调”,通山法院依法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审执兼顾,多起案件均因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及时,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案件得以迅速解决,有力维护了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效率上突出“快”,优先为企业诉讼提供优质快捷服务。三是在行动上抓好“实”,该院干警联系企业15家,按要求及时将一卡一表(干警联系企业登记卡、干警联系企业记载表)发放给企业。采取电话联系、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组织培训、现场服务等形式,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必要的法律支持,同时对企业诉讼做了风险提示、法律建议、法律释明等工作,引导联系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落实“四项制度”。一是走访双签。通山法院联系企业干警每次走访服务,都要在《走访日志》上详细记载,并让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二是定期督查。联系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活动的组织、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每月对干警联企服务情况明察暗访,对每位驻企干警进行目标量化考评记分,并通报督查情况。三是集中会商。院党组每月集中听取一次本院干警联企情况汇报,进行集中分析,必要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研究解决驻企干警反映的问题。四是企业点评。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对干警联系企业服务情况进行点评,并作为干警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崇阳:营造和谐环境  服务县域经济

在联系企业活动中,崇阳法院立足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努力为企业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

主动服务,筑牢“防火墙”。本着有利于企业经营发展的原则,不断拓宽法院对企业的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层次。进一步推广巡回办案、上门服务、以案讲法,定期深入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倾听企业的司法需求,针对疑难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今年以来,先后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2人次,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470多万元,受到联系企业的高度赞扬。

积极调解,当好“润滑剂”。充分考虑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努力平衡各方利益,多做调查,多做调解。对于那些不属于恶意逃避债务,只是因为一时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负债企业,慎用强制措施,本着扶持、引导的原则,采用给予“合理期限”、“分期履行”等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如黄某诉湖北桂花乡酒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办案人员深入企业了解到被告拖欠债款不还是因为当时正值春节前,是白酒生产和销售的旺季,企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生产,而资金回笼则一般要等到次年的三四月份。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办案法官耐心调解,一方面希望原告能够体谅被告目前的处境,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再宽限一段时间,另一方面也劝说被告先偿还原告部分借款以表诚意。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桂花乡酒业最终也依约偿清了全部借款。

能动司法,撑起“保护伞”。办案中,从维护企业利益出发,不草率保全、不简单下判,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将工作方法的原则性、灵活性相统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崇阳展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诉石某、王某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在为原告运输价值46万元的化纤货物去佛山途中,由于货物捆扎不牢,中途全部倾泻在高速公路上,而且大部分货物被淋湿损毁。该院受理此案后,为减少原告的损失,第一时间组织原、被告联系废丝回收商回收废丝,并从倾泻货物中挑拣出6吨二等品化纤丝,共计挽回损失269260元。同时,考虑到扣押被告的货车只会加重被告的经济损失,对赔偿原告有害无益,办案法官又分头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让被告继续经营货车并将所得收入按月赔偿,并为原告免费运输货物以折抵赔偿款。

赤壁:延伸审判职能  化解企业困境

赤壁法院强化“发展第一、产业第一、服务至上”理念,延伸审判职能,做好司法服务企业大文章,多措并举,“零距离”服务企业,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在赤壁发展创业信心。

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一是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统一认识,牢固树立审判工作服务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人民的理念。二是搭建联系服务平台。每名院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与企业建立点对点联系,帮助企业解决涉法实际问题,减少和预防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三是研究制定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从多方面服务企业。四是坚持能动司法,及时、慎重、稳妥地处理各类涉企纠纷,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入企业调研,主动上门服务。赤壁法院有关领导和干警先后深入多家企业开展调研,对驰名商标企业的商标侵权问题现场进行法律剖析。如赤壁市羊楼洞松峰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松峰茶曾是全国驰名品牌,后因商标被其他企业抢先注册,使得该公司只得另行注册品牌。对此,法院提醒企业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其他法律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召开座谈会议,积极排忧解难。3 月 27 日,赤壁法院召开干警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座谈会,湖北银轮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的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该院介绍了法院主动服务企业的措施、效果和进一步优化企业法制环境的构想。企业家们畅所欲言,纷纷介绍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负责联系企业的干警逐一从法律上予以解答,增强了企业家在赤壁投资兴业的信心。

清理涉企案件,维护经营秩序。赤壁法院对今年审理和执行的有关涉及企业的案件进行了清理,帮助企业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案件82件,协调处理涉企劳动争议纠纷18起,有效维护了企业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同时针对审理涉企案件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为企业提出司法建议3条,帮助企业预防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原载《咸宁日报》2012年6月6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