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青春 | 咸宁中院召开“五四”青年干警座谈会

2019-05-05 14:57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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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五四”精神,激发青年干警的工作热情,4月30日,咸宁中院召开“五四”青年节座谈会,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震主持会议,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肖创彬及40余名青年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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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全省法院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现场推进会议及游劝荣院长重要讲话精神。青年干警们结合各自的成长、工作、生活经历,畅所欲言,讲述法院青年人的心路历程和感悟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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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梅(司行处处长,崇阳县法院挂职副院长)

挂职锻炼对我个人而言是丰富知识,增长才干的好机会。我积极调整心态,转变角色,迅速与单位领导和单位同事情感相融、打成一片,自觉做到人到、心到、情到,把挂职单位的工作和发展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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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成府(办公室主任)

学习是年轻人的立身之本,必须把学习当成一种成长途径,一种毕生追求,一种政治责任,这样才能在学习思考中强质提能,让自身更好地融入人民法院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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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仲军(执行庭庭长)

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要学习的不仅仅是法律业务,还有与人沟通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年轻干警平时在开庭、调解案件的过程中,要多看多想多悟,就像练武功,自己悟出来的道理比别人手把手教的那些招数,威力更大,进步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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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刑一庭法官助理)

青春是年轻的心,要努力克服本领恐慌和职业倦怠,振奋精神,走出去,悟出来,常怀感恩之心,敬畏之心,干净做人,认真做事。这次座谈会,于我而言就是一次自我洗礼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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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可(驻院纪检监察干部)

作为一名青年纪检干部,我热爱我的工作。我们正身处新时代,正是干事、创业的好时期,愿我们所有青年干部恪守职责和使命,在事业中绽放青春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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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俊(民三庭法官助理)

要立长志,不要常立志。确定好“法官”为自己的职业理想后,就要朝着这个目标去努力,一步一个脚印,扎实走好每一步,多想想我为组织组做了什么,怎样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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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震同志代表市中院党组向全市法院青年干警致以节日的问候,充分肯定了青年干警的精神风貌和重要贡献,勉励青年干警讲政治,不断修炼忠诚不渝的信仰定力;讲学习,不断修炼勤勉不辍的前行动力;讲作为,不断修炼进取不息的精神活力;讲责任,不断修炼担当不懈的恒心毅力;讲品行,不断修炼本色不改的风骨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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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同志表示,通过此次座谈会,感受到了青年干警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看到了法院的未来与希望,她提醒广大青年干警要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夯实底子,练好本领,甩开膀子勇担当,常照镜子保持一身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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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创彬同志指出,青年干警要忠于职守,常怀感恩之心与进取之心,勇担当善作为,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讲政治,讲责任,坚持不懈,努力奋斗,不负大好青春,不负美好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