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11日,咸宁市法官协会、咸宁市女法官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咸宁中院召开。咸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市法官协会副会长潘盛礼主持会议。
会议调整了两协会理事,改选了两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会议经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刘太平同志担任市法官协会会长,刘兵、石建新同志担任咸宁市法官协会副会长,周承九、肖创彬同志担任常务理事;孙威娜、聂锦丽为咸宁市女法官协会副会长。
刘太平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咸宁市法官协会、咸宁市女法官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以来的各项工作,并就如何加强“两协会”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今后“两协会”要在充分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纽带作用,全力推进协会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理事会要创新思维,开阔思路,多学习借鉴外地和兄弟法协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丰富协会的活动内容。二是要把法官协会真正办成法官会员之家,为会员办实事,办好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加强与外界的联系,在理论研讨、服务法官和加强交流上要有新作为。要积极维护法官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官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遭受打击报复,其人身权和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法官协会要及时提供支持和保护,切实增强法官协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增强会员的归属感。三是要保证协会正常开展工作。通过建立专门的账户,完善经费保障制度,保证法官协会正常运转;各基层法院的政治处主任作为法官协会工作联络员,要积极完成协会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帮助新任命的法官履行入会手续,使法官协会不断补充新鲜血液。
会议还就开展“四比”(即比调解撤诉率、比结案效率、比庭审水平、比文书质量)办案竞赛和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加快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等进行了强调和部署。
(政治部宣传科)
一、新会长刘太平同志讲话
二、会议现场
三、举手表决
四、法协代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