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促进个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近日,咸宁中院刑一庭庭长陈荣作为实验外国语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法润青春,护航少年。
近年来,咸宁中院与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55名干警受聘担任61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等实践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12场次,覆盖未成年人达4.8万余人次。咸宁中院和咸安区法院马桥法庭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法官法治副校长将专业法律知识与法治精神带进校园,书写了一段段院校合作的精彩故事。
当好宣讲员 拓展法治教育路径
今年9月2日晚,赤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华师赤壁学校法治副校长张道才来到华师赤壁附属学校,为正在军训的高一新生们送去新学期的第一堂法治课。让学生了解到法律不仅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也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更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张道才同志还结合典型案例,引导同学们遵纪守法、明辨是非,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得到同学们纷纷点赞。
近年来,咸宁两级院抓住“开学第一课”、“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走进课堂、军训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课堂。
为了强化学生们的直观感受,法官们还积极邀请广大师生走进法院、走进法庭。
“今天是我第一次参与一场模拟法庭,特别开心,法官老师还为我们介绍了法徽、法槌、法袍等相关知识,让我学到了很多。”今年2月2日,20余名香报小记者走进咸安区人民法院马桥人民法庭,小记者们通过参观法庭、开展模拟庭审、现场采访等方式,零距离体验法庭工作,感受法庭文化,培养法治意识。
“将学生从学校第一课堂带入法院的法治课堂,将单纯的庭审观摩变成身穿法袍的模拟法庭,沉浸式参观和角色扮演,让学生们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和尊崇。”马桥法庭庭长陈卫华说道。
当好监督员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开展法治教育是手段,保护学生权益是目的。
近年来,全市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儿童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1324份,法治副校长积极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提出意见建议58次,有效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我们家长确实存在监护不到位的情况,非常后悔。谢谢法院给我们及时提醒今后我们会好好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今年10月,通城法院少年审判庭在办理余某某等3名未成年人寻衅滋事一案时,针对3名被告人的监护人监管缺位问题,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并开设家长课堂,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未成年人父母和同住亲属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来,两级法院始终坚持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学生权益,特别是聚焦在校受伤的家校矛盾问题、预防未成年人性侵问题、杜绝校园霸凌问题等,为学生的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法官老师的授课非常专业,还会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解析法律知识,学生理解起来更容易。好多孩子都表示以后想成为一名法官。”通城县麦市初中校长说。
当好引导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每个家庭的希望。
咸宁两级法院积极与学校建立结对指导机制,从心理疏导、法治引导等方面精准施策,全力预防青少年犯罪。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法治副校长指导学校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54次,参与对学生不良行为的管理和教育8次。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必须保护好孩子。”今年“六一”期间,咸宁中院刑一庭庭长、实验外国语学校法治副校长陈荣携团队一行来到该校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为全体教师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这堂法治课能引导我们教师在日常生活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对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呵护学生健康成长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从事了几十年教育工作的张老师表示。
涓滴成海,汇爱成洋。
不论是运用真实案例向学生家长和在职老师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内容,还是针对学生逃课等行为,对问题学生开展正向引导,法官法治副校长的所有努力,就是为了增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他们辨别是非对错的能力。
同时,咸宁两级法院还定期征求师生对于法治副校长的意见建议,听取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推动法治副校长种好“责任田”、织好“保护网”、当好“引路人”。
播撒一粒法治种子,滋润一方学子心田。
咸宁两级法院将用好普法小切口,持续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用专业法律知识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增强法治教育实效,夯实法治教育根基,以司法之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