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刘黎明、副组长蔡金芳等一行调研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和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蒋星华,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朱庆刚,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等陪同调研。
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自2019年11月18日正式运行以来,共接待咨询群众3455人次,受理案件2029件,调解成功1231件,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调研中,刘黎明先后参观了各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两级法院派驻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和科技法庭等,详细了解了中心建设运行、工作流程及做法等,观看了专题片《以人民为中心——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咸宁实践》,并与咸宁中院有关负责同志和调解员深入交流,询问具体做法和意见建议等。
在认真听取倪贵武和三位调解员代表发言后,刘黎明对咸宁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咸宁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打造多元解纷快车道。咸宁中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全力推动构建多元化解联动大格局。调解中心工作成效显著,特色鲜明,有一批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调解队伍。
刘黎明指出,人民调解中心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综合超市”,是市域社会治理的咸宁实践,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样本。一是起点高、措施硬。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统筹、部门主导、司法(局)管理、法院对接”的工作思路,建设成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二是保障实、机制全。中心的运行纳入了财政预算,建立了长效机制,通过对矛盾纠纷多方位多层次分流,引导更多的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和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队伍强、效果好。通过共享调解场所、融合调解力量、汇集专家资源,让专业的人可以在专业的地方做专业的事,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希望调解中心进一步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加强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成功经验推广力度,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市域社会治理贡献咸宁方案。
蔡金芳指出,人民调解中心顺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体现了服务人民、依靠人民、方便人民的理念,通过整合各类资源,构建服务平台,就近、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办法。希望咸宁法院贯彻落实周强院长指示批示精神,在省法院的指导和地方党委的领导下,立足审判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助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咸宁经验。
覃文萍代表省法院党组向省委第四巡视组到咸宁法院和人民调解中心实地调研指导表示感谢,要求咸宁中院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在咸宁市委坚强领导下,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建强调解队伍,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为擦亮人民调解的湖北品牌作出法院贡献。
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专员赵春晓、胡峰,省法院、咸宁中院有关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