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市中院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第七期主题党日活动。全院干警认真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应勇同志、王晓东同志在湖北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精神等。
认真组织预备党员洪瑞同志、王亚姿同志入党宣誓,牢记初心、践行使命。
七一颂
志士南湖启红船,
马列星火始燎原。
灯塔指引革命路,
武装推倒三座山。
社会主义创伟业,
改革发展国梦圆。
举旗开创新时代,
大国屹立世界巅。
(本诗作者为陈望来同志,曾任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县级审判员、民三庭庭长、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现为市中院老干部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