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机关第三党支部被授予 “红旗党支部”荣誉称号

2019-07-05 10:30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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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中共咸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市直单位“红旗党支部”评选活动的通报》,授予49 个党支部“红旗党支部”,并予以通报表扬,市中院机关第三党支部光荣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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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市中院第三党支部围绕“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着力打造过硬党支部”工作思路,突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积极参加全市法院“追梦新时代•奋斗新青年”主题演讲,彰显支部良好形象。开展结对精准扶贫,送慰问、送政策、送法律、解民优;开展义务法律服务、环境卫生清扫、交通文明劝导等志愿者活动;开展送法 “入企业、赴学校、进社区、下乡村”和“服务企业三个一”活动,强化司法为民,解民忧办实事。在“学”和 “做”上下功夫,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