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法眼探春】摄影活动开始报名啦!!!

2019-03-28 09:16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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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为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法院干警工作活力,展示法院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市中院现举办“随手拍·法眼探春”摄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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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开展“随手拍·法眼探春”摄影活动,展现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亮点,记录春天里法院人的故事,努力创作出有思想、有温度、艺术震撼力强的法治摄影作品,增强法院文化内涵,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二、作品要求

1.手机、相机随手拍的作品,或专业摄影器材拍摄制作的专业作品。

2.要求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画面清晰生动,黑白作品、彩色作品均可,单幅、组图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组照算一幅作品)。作品内容应当真实,只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貌,不得通过PS软件添加原来图片中根本不存在的事物;所有作品上不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的边框等。摄影类作品格式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0×2000像素,须保留作品原始信息。

3.报送作品须为我市法院干警原创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经刊登的作品。

4.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作品(包括在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使用和非经营性展览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提交参赛作品时,须同步发送作者所在法院、姓名、照片、联系方式。

三、参赛对象

咸宁全市法院干警(在职、退休均可)。

四、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3月25日——4月22日

2.评选时间:4月23日——4月26日(评委从参赛作品中初评选出三十幅作品,公众对三十幅作品进行微信投票评选出优秀作品)

五、参赛方式

1.参赛作品以“法眼探春+法院名称+姓名+联系方式”为主题,邮件内容包括:投稿图片作品+100字左右图片说明或心得体会+作者单人照+作者简介,于4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511624909@qq.com,发送成功即表明成功参赛。

2.关注“咸宁中院”微信公众号,后期将通过官微开展网络投票。

六、有关事项

市中院将通过专家评审和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优秀作品,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一至二名,后期将在全市法院系统通报,优秀作品结集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