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开展“六大”活动专题学习,并进行交流研讨。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王秋实等到会指导,市中院在家党组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各庭室、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转型发展等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院、湖北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市委书记孟祥伟在全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六大”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震、何炳南等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学习主题,结合调研情况,从推进市域治理创新、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倪贵武同志指出,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六大”专题学习会,通过大学习、大讨论,达到解放思想的目的,从而准确把握司法职能定位,明确目标任务,开拓创新,奋勇争先,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检视差距,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司法认识
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法院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要充分认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做到市委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主动对标市委市政府“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三个发展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贡献度,为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立足职能,强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司法理念
从近年来的咸宁法院司法实践来看,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强化三个理念。一是强化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二是强化司法能动理念。认真处理好涉复工复产、民营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最大限度运用司法方式释放高质量发展的动能。三是强化精准服务理念。全面落实涉企案件影响评估制度,尤其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资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中小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的影响。
三、勇于担当,展现服务高质量发展司法作为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把我市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服务保障咸宁疫后重振。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四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五是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