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咸宁中院召开导师制座谈会,“前浪”“后浪”齐聚一堂,师徒共话成长。一起来看看第四对师徒的对话吧!
法官师傅的“调解秘籍”倾囊相授
前浪
师傅:赵斌(市中院民三庭庭长)
一、习近平总书记说过:“青年是整个社会力量中最积极、最有生气的力量,国家的希望在青年,民族的未来在青年。”
咸宁中院的希望在青年,咸宁中院的未来在青年。咸宁中院新一届的党组,为了推进全市年轻干警成长工程,建立了以党组为第一责任人的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工作机制,实施了年轻干警导师制度,这就要求我们这些中层正职、高级法官,努力发挥中层骨干的示范作用、引领作用,肩负起指导优秀年轻干警光荣职责,使法院工作得传承。
二、要当好导师,就要发现年轻干警最缺乏和最需要的是什么
对于本人结对所指导的青年助理,是西南政法大学的研究生王娜,本人当然比不上讲堂上满腹经纶的教授,但本人从事审判工作三十五年,论审判经验,又是课堂上的老师所不及的,我将终生学习当作自己的座右铭,将长期工作中的所思所想进行积累,自认为还是具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愿意和善于做群众工作,并将对于民事纠纷的洞察力,转化为化解民事纠纷的能力,努力将上述能力传导给年轻干警,补其短板,为其所用。
三、对年轻助理强调要充分注重调解
从事民事纠纷的法官,要特别注重调解工作,本人首先要求年轻干警要认识到民事纠纷调解的重要性,民事纠纷的调解具有简捷、经济的特点,能够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对矛盾纠纷的处理,降低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负担,真正做到事结案了。
我一直在强化青年助理民事纠纷调解能力的培养,而疫情基本控制以来,我们连续调解撤诉14起民事纠纷案件(包含一审原告撤回起诉),使青年助理在实战中对调解工作有了深刻的体会。
四、指导青年法官助理如何调解民事纠纷案件
要成功调解案件,一是要先熟悉案情,理顺调解思路,抓住案件关键点,因案施策。二是要树立调解的信心和恒心,使出解剖麻雀的细心,逐一化解纠纷矛盾点,提出有创意的调解方案。三是要树立明辨是非理念,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调解案件,真正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绝不能为了突出“止争”而忘记了“定纷”。四是要树立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公正司法理念,坚持在公平正义的前提下进行调解,以维护司法权威和裁判文书的既判力。法官助理在参与调解过程中切身感受到: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能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一系列的调解工作中,自己也学习和积累了群众工作的能力。
五、对于青年助理的评价
一年以来,我与法官助理王娜既是同事,又是战友,一同为疑难案件操心,一同为化解矛盾纠纷高兴,王娜有文化功底,又善于学习,品行端正,应当大有作为。建议尽快将她们安排到更加关键、更加重要的岗位进一步锻炼,赋予重任,必成大器。
后浪
徒弟:王娜(市中院民三庭法官助理)
首先要特别感谢院党组为我们青年干警搭建的“导师带徒”成长平台,让我有幸成为了民三庭赵斌庭长的徒弟。同时,更感谢我的导师赵庭长在工作中对我的倾囊相授和言传身教。作为法院的半个新人,当我还是一只迷茫彷徨的“法院小白”时,我很幸运,有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资深导师向我一对一、手把手的“传、帮、带”,在思想理念、岗位能力上都给了我许多指导和帮助,可谓收获满满。
一是传授经验。刚到法院工作,面临着诸多问题。虽是研究生毕业,有系统的法律知识储备,但是缺乏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和实务技巧。拥有几十年的民事审判经验的赵庭长,毫不吝啬地将其扎实的办案基本功和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传授于我这个徒弟,从庭前准备、庭前阅卷、庭审驾驭、案件调解再到案件裁判,都手把手地教、面对面地讲,帮助我一步一步的成长,一点一点的蜕变,积极引导我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总结积累经验,快速适应民事审判的节奏和程序。
二是帮扶细节。法官助理的工作贯穿立案至结案的全过程,每一项看似简单工作的背后,都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任何一个瑕疵,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影响,文书中一个数字、一个标点的疏忽都有可能会让当事人面临完全不同的裁判结果,点滴差错都有可能造成审判程序上的误差与瑕疵,影响法官裁决的质量。刚开始我确实很容易疏忽,尤其是在裁判文书的校对环节。赵庭长常说,实现案件办理“零差错”没有捷径,唯有工作中每一个环节都绝对的细致认真。我们所追求的“努力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挂在嘴边、写在纸上,而是要落在实实在在的办案细节中,接待好每一名当事人、撰写好每一份法律文书、处理好每一个办案环节。
三是带强本领。自2019年8月26日签订师徒结对协议至今,我参与庭审86件,独立起草裁判文书65件。这几天,赵庭长还放手让我尝试一份争议标的额达三千余万元的一审案件文书,虽然内心很忐忑,但是看到每一份裁判文书后面的法官助理署名,内心的成就感足以让我有动力去克服这些困难。除此,赵庭长还把自己最擅长的当事人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办案心得传授于我,做当事人工作是最难的,也是获益最深的。
从赵庭长调解案件方式方法上,我自己也有如下体会: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经验是调解的基础。民事法官主持调解工作时候不是简单干瘪地说你让一点,他加一点,法官内心要有一杆秤,应结合理论知识,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与责任的基础上,用双方均信服的理由来说理,统一双方当事人认识,进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有时,针对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极易激化的案件,还需要“背靠背”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做工作,在双方意见相近或者吻合时再达成调解协议。二、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怀抱真心,精诚所至。法官办理案件并非简单追求裁判文书定稿就万事大吉,定纷止争才是终极目标。而民事调解的宗旨就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终极解决纠纷、有效化解矛盾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在做调解工作时,我能看到赵庭长的真心、耐心和细心。针对每个具体案件和当事人的特殊性,分别处理和对待,耐心倾听诉求。一个案子组织十余次、来回跑现场、历时几个月都是常事。在面对当事人时,赵庭长永远都是和风细雨,以真心换真情,以耐心平怨气,以诚心化纠纷。
感谢赵庭长的传道、授业、解惑,不仅授之以鱼,更授之以渔,使我不断克服本领恐慌,少走弯路错路,胜任岗位职责。作为一名90后法官助理,我深感自己还未将本领学到家,唯有努力向导师不断学习,才能不辜负导师的辛勤付出和咸宁中院党组的殷切期待,快速成长成才,适应新时期、新任务下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