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中院黄彪元荣获“咸宁青年五四奖章”

2020-05-06 12:05
来源: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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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共青团咸宁市委公布2020年“咸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其中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黄彪元光荣上榜。

黄彪元同志自2013年10月起任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法官助理。在执行局工作的7年时间,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优质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2016年至2019年四年时间里,他担任全市法院信用建设工作联络员,积极学习文件精神,认真分解落实市信用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任务,为咸宁信用城市建设贡献了力量。2019年,咸宁被评为全国信用城市之一,其本人获得咸宁市政府通报表扬。

2020年2月10日,其踊跃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主动报名加入咸宁市抗疫指挥部流调组,在这场不见硝烟的战场上,他第一时间冲到了防控防疫的第一线,用实际行动在病毒和群众之间筑起坚固的防火墙,诠释了忠诚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