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开展部分典型民商事案件 巡回评析活动

2012-06-19 17:12
来源: 本院
作者: 咸宁市中院

2011年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质量较往年有了明显提高,为继续保持这种良好头势,促进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质量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从2012年2月21日起,市中院选择了2011年度二审审理的30余件典型改判、发回重审民、商事案件,在全市各基层法院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巡回评析活动。

对这次评析活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同志寄予了殷切期望,希望通过这种活动,促进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质量进一步提高。此次评析活动,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潘盛礼同志为领导小组组长,市中院民三庭庭长陈望来、民二庭庭长王再夫、民一庭庭长钟华岗同志为副组长,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副庭长赵兵、何云泽、徐金美、夏昌筠、吴晓梅同志为评析组成员,采取在六个基层法院巡回评析的方式,评析典型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原因和理由,并以此为基础,举一反三,指明今后审理同类案件应注意的问题。同时,收集各基层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各法院对中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基层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的副院长、民、商事审判庭庭长、各人民法庭庭长及部分民、商事审判业务骨干共9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亲临评析现场对这项工作给予了重视。

在评析活动开展之前,市中院民一、民二、民三庭以庭为单位,对2011年度审结的二审民、商事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评查,然后由各承办法官提出需评析的问题,全庭参与讨论、分析,并归纳提炼出带共性的问题,最后选出了这30余件需进行巡回评析的典型案件。在评析活动过程中,由评析组每位成员各负责几类典型案件的评析工作。民一庭主要是评析劳动争议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几类典型案件;民二庭主要是评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物权纠纷、健康权纠纷等几类典型案件;民三庭主要是评析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等几类典型案件。

这次巡回评析活动,受到各基层法院普遍欢迎。大家一致认为,这种活动的形式很好,由中院向各基层法院进行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同时,也解答基层法院提出的业务问题,听取各基层法院的意见和建议,双方良性互动,为中院与各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法官提供了一次直接的业务沟通和交流学习的机会。通过评析组成员深入讲解和剖析二审中发现的问题,使各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法官对其曾经审理过的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有了更切身体会,并通过进一步延伸指出该类型案件带共性的问题,从而达到了举一反三的效果。鉴于此,部分基层法院希望将这种评析活动扩大到刑事、行政审判等领域,上级法院通过加强业务调研和指导,促进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得到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