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图绘就 九城携手
——武汉“1+8”城市圈法院签订一揽子司法协作协议

2021-07-17 11:28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7月16日,武汉“1+8”城市圈的九城法院院长齐聚武汉,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武汉城市圈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武汉、黄石、孝感、鄂州、黄冈、咸宁、仙桃、天门和潜江的法院院长签订一揽子司法协作协议,为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裕江出席活动并讲话。

此次司法协议的签约内容重点聚焦营商环境、创新发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和依法行政等多个领域,致力于整合司法资源、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区域内法院间多层次多领域司法合作。

共建共享推进调解联动机制。武汉城市圈将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大力推进在线调解,强化系统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九地在线调解联动,共同打造武汉城市圈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同时,武汉城市圈法院将加强优秀调解人才共享,探索调解专家在多家法院、多家调解组织任职,共享优秀调解经验,以先进模范带动调解员整体素质提升。

建立立案协作机制。严格贯彻立案登记制,在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立案标准,推动区域内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等服务平台有效对接,确保九城法院立案范围、立案程序、立案流程等诉讼服务规范一致。

全面推动网上跨域诉讼服务协同联动机制。武汉城市圈法院将依托在线平台,构建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九城任一法院,要求跨域立案的, 协作法院将接收诉讼材料,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等及时通知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将进行在线审查,实现诉讼材料跨区域提交、审核和接受,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审核后依法予以立案。

加强执行工作联动协作。武汉城市圈区域内的异地执行事项将通过执行事项委托平台互相委托办理。今后,9城法院将提高异地执行网络化协助水平,加大异地执行协助力度,实现各类协助执行措施和手段全覆盖、网上办,提高网上协助办理效率和质量,同时,还将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联合惩治力度。

构建司法协作业务协同交流平台。建设以工作交流为驱动的业务协同平台。加大对武汉城市圈诉讼服务协作机制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今后,9城法院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调解平台、微动移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的功能和优势,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认同度。

加强环梁子湖水域环境司法修复协作。武汉、鄂州、黄石、咸宁法院将保护优先、注重修复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责任形式,探索跨区域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研讨交流协作,分享环境资源审判经验举措、及时总结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特色亮点,探索湖泊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的“梁子湖模式"。

共建临空经济区法院互联互通体系。依托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的综合优势,充分发挥临空经济的聚焦辐射功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推动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打造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精品案件工程。武汉、鄂州、咸宁法院将发布具有示范意义的精品案件,发挥典型案例和参考案例作用,通过裁判形成合理的规则引导市场秩序和新型商事交易规则的建立健全,为市场健康运行发展提供司法指引与保障。

签约现场,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华容区人民法院、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与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还签订了多个专项协议。

此次《武汉城市圈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及专项协议的签订,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发展司法协作,强化“9个城市就是1个城市”意识,形成法院区域性共商合作机制,共同奏响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协奏曲”有重要积极作用,相关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争取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