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设平安家庭,法院给力!

2021-07-29 09:20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390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咸宁两级法院在坚持司法为民,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探索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设平安家庭等方面成效明显。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咸宁两级法院党组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和少年审判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抗在肩上。2019年市中院成立了专项课题调研组,针对农民工离婚问题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调研,形成了高质量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得到了省法院和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1.jpg

2019年3月,咸宁中院为当事人首发“离婚证明书”

二是完善审判机制。配齐配强审判队伍,推行圆桌审判、人身保护令、离婚冷静期、离婚证明、回访帮教、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司法建议等审判制度,印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裁判指引,统一裁判尺度,努力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jpg

2019年,咸宁中院打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特色品牌,成立“宁和”三八红旗手工作室

3.jpg

咸宁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为咸宁中院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再审案件进行调解

三是多方协作配合。在家事审判方面,与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司法、调解中心等建立完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宁和三八红旗手”工作室获得省妇联肯定;市人民调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自运行以来,接待群众咨询3039人次,化解纠纷1119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丁明明荣获全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在婚姻家事纠纷高发的广大乡镇农村,基层人民法庭联合地方党委政府、村组、妇联、司法等部门,把案件化解在基层。在少年审判方面,“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协调联动,同向同心发力,构筑起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4.jpg

咸宁中院干警为鄂南高中学子讲授法治课,分发宣传资料

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加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宣传力度,安排法官深入社区、乡村、机关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普法宣讲,发挥以案释法、普法作用,把涉彩礼返还、未成年人抚养、老人赡养、继承等案件庭审搬到村委会、家门口,通过司法裁判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校园安全问题,市中院深入鄂南高中、扶贫点通山县杨林村开展法治宣讲,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力度。针对校园管理突出问题,市中院向市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今年,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全市两级法院向26个中小学派出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40余场次。市中院多名法官被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多个单位、集体被评为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经市妇联积极推荐,市中院民二庭荣获了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