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司法局、咸宁市律师协会队伍教育整顿共同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座谈会召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构建法官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清廉关系的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和《建立清廉法律职业共同体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以“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两种方式,切实规范法官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交往行为,系统治理、协同治理、长效治理顽瘴痼疾。省政法教育整顿第十一驻点指导组组长刘天忠,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士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主持会议。
构建清廉法律职业共同体,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现实需要,是推动法治咸宁建设的应有之义,《倡议书》向全市法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倡议,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守法律底线;增进职业互尊,保障职业权利;规范司法行为,构建亲清关系;搭建沟通平台,推进良性互动;开展民主评议,推进审判监督;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司法为民;强化责任担当,助力社会治理。
《行为规范》列出法官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接触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等11条清廉关系的行为规范,厘清了法官和律师、法律工作者交往的尺度和界限,为法官和律师、法律工作者正当交往、大胆交往、清廉交往、规范交往提供了行动指南。
刘天忠指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深水区和攻坚期,此时举办工作座谈会,在全省率先构建清廉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的体现,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组织合力共同整治顽瘴痼疾带了个好头。
刘天忠强调,全市各级政法部门要科学制定“两张清单”,对照“正面清单”找差距,对照“负面清单”开展全面自查,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让行为规范“长牙齿”、“带上电”。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自觉长期坚持行为规范。要加强宣传,推广经验做法,确保清廉法律职业共同体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张士军要求,要深刻认识构建清廉法律职业共同体重要意义,把构建清廉法律职业共同体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力抓手,作为“清廉湖北”、“清廉咸宁”建设的重要举措,扎实践行清廉法律职业共同体行为规范,强化责任落实、从严查处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构建清廉法律职业共同体制度机制,彻底拆除顽瘴痼疾,堵塞制度漏洞,共同推进构建清廉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新发展阶段,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司法公正服务保障咸宁高质量发展。
座谈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刘天忠、张士军担任监誓人,领誓人倪贵武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市司法局局长胡江玲主持仪式。
省政法教育整顿第十一驻点指导组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党组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晓明及律师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