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决定授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20年,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信息宣传、理论研究和阵地建设工作,为促进司法公开、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人民法院司法宣传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