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省法院相关会议精神,研究推进全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主要领导的相关批示精神,集中观看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暗访工作纪录片,详细解读了全市法院2025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全面总结了2024年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并对2025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职责,也是全市法院从上到下、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的重要任务。2024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高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创新举措、服务力度、实际效果,为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司法动能。
针对下一步举措,李文锋强调,全市法院一是认识再提升。要深刻理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当前“支点建设”和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现新突破。二是责任再明确。要始终坚持将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两级法院营商办要抓好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牵头抓总之责,两级法院党组要抓好统筹谋划、协调各方的主体责任之责,分管领导要履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落地落实之责,每位干警要守牢人人有责、事事关己的优化提升之责。三是重点再突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涉及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全市法院要重点围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严格对照实施方案与任务清单,对标省高院精细化要求,紧盯执法办案主责主业,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措施再强化。要实行定期会商集中调度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把涉企纠纷案件办理质效等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为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贡献法院力量。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中院设主会场,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全市法院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