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中院吹响 向“执行难”宣战的“冲锋号”

2016-05-18 16:43
作者: 研究室

2016年5月10日,咸宁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进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审议通过《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主持,中院在家的党组成员及执行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刘太平院长强调,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全国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是司法工作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利益格局多元化需求的必然要求,是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现实体现。

刘太平院长指出,全市法院要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早部署、早谋划、早落实,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鼓足干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不断开拓咸宁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刘太平院长要求,全市法院一要加大履职尽责力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当前执行工作的规律与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适当增加自选动作;要精心准备,迅速召开全市执行工作会议;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做好向市人大、市委政法委汇报的准备。要注重执行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内部管理,坚持廉洁自律,坚决杜绝“三同”办案等违规行为。二要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力度,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惩戒等制度要规范化、常态化,用尽用足强制措施,形成强大震慑。要搭建班子,迅速启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要加强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工作,着力解决执行不力等消极执行问题。三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执行信息公开。要树立超前意识,科学制定工作蓝图,高标准启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执行案件信息流程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与协助单位的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抓紧落实网络司法评估和拍卖工作。坚持以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执行模式、执行体制、执行管理等执行工作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