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清执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成效明显

2013-08-09 08:54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本网讯  市法院开展全市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成效显著。截止今年七月底,我市99起积案已执结71件,执行标的达1736.02万元,结案率63.64%,居全省专项执行排名前列。

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市法院自去年5月在全市启动部署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全力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清理自2012年5月15日涉党政机关未执行完毕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案件,并全力攻坚克难,力争到今年底前全部化解结案。

今年是市法院的“审判质效提升年”,该院执行局以此为契机,通过借助外力联动,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了执行质效不断提升。一是巧借外力,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执行联动,有效化解了多起难案。特别是今年中央部署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一些涉执党政机关的群众意识有了新提升,对法院工作既表示理解,更给予了支持。党政机关带头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使一批长期未结案件得到顺利执结,提升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如:江苏苏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镇政府一案等,政府在资金相当紧缺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80万元,一次性了结了多年的债务。为此,江苏苏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特意给中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二是创新方式,坚持强制执行与执行调解相结合,对涉及当地法院不便执行的,灵活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实现执行的最佳社会效果。在执行中一般对财产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做到既不损害影响党政机关形象,又要确保案件妥善处理。如:胡某申请执行某乡政府一案,市法院执行局先后多次做双方的执行协调工作,但因政府部门抵触情绪强烈,案件一直未能达成和解意思,在此情况下,市法院执行分管领导仍要求全力做好工作,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并三次亲自到乡政府宣传法律,耐心疏导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于7月30日全部自觉履行了本案。三是向内施压,实施责任倒逼机制。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实行院领导和执行法官包案责任制,逐案明确责任人。通过定期通报结案制度与对执行迟缓案件更换执行法官等方式强化期限意识,提高执行效率。同时对执行法官的结案情况和案件执行进度实施动态管理,每个月实行结案情况内部通报,具体个案在执行期限最后一个月无正当理由未能结案的,由执行法官向分管院领导说明情况并提出具体的执行方案,执行期限最后十五天仍未结案的分管院领导即酌情将案件指定其他法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