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佳音已至。2026年开年首月,咸宁法院系统以实干开新局,以奋进启新程,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2个集体及2名个人荣获全国、全省荣誉,3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权威案例选集,以一份份沉甸甸的荣誉,实现了精彩开局。此刻,让我们一同回顾这个收获满满的月份,细数那些鼓舞人心的成绩!
喜报一
1月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长江大保护十年典型案例。在全省精选的10个典型案例中,赤壁市人民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诉赤壁市某局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为全市法院 “五优工程” 建设再添成果。
喜报二
省知识产权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版权局联合印发《关于通报表扬2024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其中,通城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荣获“2024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突出集体”称号。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沈娟荣获“2024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突出个人”称号。
喜报三
由崇阳县人民法院程鹏翔编写的《巧思化解“蜂扰”侵权纠纷 共护乡村养殖生态平衡——吴某诉钟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典型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编写的《案事例中的法理情》一书,湖北法院仅有2个典型案例入选。
喜报四
1月22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四批贯彻实施民法典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其中,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案例《借离婚协议“净身出户”逃债 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许某诉朱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成功入选。
喜报五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通报,对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成绩突出的200个集体、3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湖北法院4个集体、9名个人榜上有名。其中,赤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获评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通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范丽娟获评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
每一份荣誉,都是接续奋斗的新起点;每一次肯定,都凝聚着砥砺前行的力量。站在新的征程上,让我们以奋斗为楫、以实干为帆,携手启航,共同谱写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