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市法院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其他各项奖励的决定

2014-03-03 16:38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政治部

2013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以“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和“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创建公信法院,实现了服务大局有新举措,矛盾化解有新进展,公信立院有新成效,队伍建设有新进步,涌现出大批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产生了一批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和精品案件。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中院决定,为石辉等6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授予徐燕等6名法官“2013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授予黄大湖等6名法官“2013年度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对7件优秀庭审、3份优秀裁判文书和4件精品案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锐意进取,勤奋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为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

附: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其他各项奖励名单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7日        

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其他

各项奖励名单

一、2013年度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优胜单位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嘉鱼县人民法院

二、个人三等功

石  辉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丁亚明  赤壁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中队长

秦成奎  嘉鱼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

童金意  通城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新超  崇阳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教导员

刘东升  通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汪平红  嘉鱼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全省优秀裁判文书专项)

宋文芳  赤壁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全省优秀裁判文书专项

三、办案标兵

徐  燕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童仁义  赤壁市人民法院神山法庭副庭长

汪平红  嘉鱼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褚毅君  通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吴  毅  崇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毛  岩  通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四、调解能手

黄大湖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何文辉  赤壁市人民法院赤壁法庭庭长

李茂和  嘉鱼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谌石如  通城县人民法院五里法庭庭长

章文良  崇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陈  英  通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五、优秀庭审

通城县人民法院〔2013〕鄂通城刑初字第00115号案件

嘉鱼县人民法院〔2013〕鄂嘉鱼刑初字第00097号案件

赤壁市人民法院〔2013〕鄂赤壁民初字第02116号案件

通山县人民法院〔2013〕鄂通山民一初字第221号案件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2013〕鄂咸安民初字第00405号案件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2013〕鄂咸安刑初字第00274号案件

崇阳县人民法院〔2013〕鄂崇阳行初字第00084号案件

六、优秀裁判文书

通城县人民法院〔2013〕鄂通城民初字第02214号案件

崇阳县人民法院〔2013〕鄂崇阳民初字第00048号案件

咸宁市咸安区县人民法院〔2013〕鄂咸安刑初字第00125号案件

七、精品案件

通山县人民法院〔2013〕鄂通山民初字第801号案件

嘉鱼县人民法院〔2013〕鄂嘉鱼民初字第02558号案件

通城县人民法院〔2013〕鄂通城民初字第02214号案件

嘉鱼县人民法院〔2013〕鄂嘉鱼民初字第00026号案件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