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湖北法院首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微创新”案例评选结果。
其中,咸宁法院2名个人获评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个人;3个案例入选湖北法院首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微创新”案例。
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湖北法院首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微创新”案例
下一步,咸宁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全过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和“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聚焦人民群众的新关切、新期待,并围绕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加强研究,实现司法调研来源审判、反哺审判、促进审判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创新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