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周来到‘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朝着有志气、有底气、有锐气、有正气的方向努力。”
“课程贴合法庭实际,一周的充电赋能,止渴更解渴。”
“通过这次人民法庭庭长示范班,我看到了前辈们和小伙伴身上无比闪耀的光芒,时刻感受到本领恐慌。”
……
5月26日开班,历时一周,咸宁法院第三期人民法庭庭长示范班圆满结业。来自全市6个基层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人民法庭庭长、“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人员及对口帮扶援建的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同志等55人齐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参加培训。
“对味”,在多元“熏陶”中成长
开展点单培训,让“食材”更对味。继2022年4月举办第一期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示范班之后,今年已经是第三期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示范班。为举办本期庭长示范班,咸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审定培训方案,组织政治部、研究室等部门经过事先调研和座谈,广泛征求各人民法庭庭长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以政治理论、法学基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通用技能等四大门类为主的培训构架,让学员学起来更“对味”更“管用”。
强化学风要求,让“佐料”更入味。本次培训纪律严格、学风严谨,严格考勤和请假等各项制度。在开班式上,咸宁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罗恒要求,参训学员要紧扣“为什么来这学”“怎么样学”“如何学出实效”等方面,深刻领会咸宁中院党组的良苦用心,严守培训纪律,将此次示范班作为一次开阔眼界、对标对表、锤炼作风的学习之旅,扎实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咸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配强师资力量,让“烹饪”更正味。本次庭长示范班旨在通过浙江大学优良的校风学风熏陶,让参训学员进一步锤炼党性、开阔视野、激发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昂扬斗志。既邀请了知名高校资深教授、浙江法院系统审判业务专家作授课辅导,还安排参训学员到“枫桥经验”发源地绍兴诸暨进行现场教学,课程内容丰富。力求让参训学员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用。
党性,在深度“浸润”中锤炼
突出“政治办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郭栋以《汇聚坚定历史自信、创造历史伟业的磅礴力量》为题,深入浅出地讲授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学员深刻领悟创新理论中蕴含的信念之坚、发展之力,淬炼政治品格、提升政治能力。
强化精神激励。激发内生动力,凝聚奋进力量。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计翔翔围绕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智慧等学习主题,鼓励干警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在时代征程上绽放青春。浙江大学心理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张慧详细讲授了情绪管理和缓解压力的有效办法,勉励干警科学管理情绪、保持阳光心态,将适度的压力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
聚焦榜样引领。学习榜样精神,汲取奋进力量。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庭长杜敏丽为学员们作“枫桥经验”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专题授课;江山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学者法官徐根才专题讲授人民法庭与诉源治理工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王雄飞围绕民事审判前沿实务授之以渔。浙江法院系统的审判业务专家们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向学员们讲授了精彩的课程,让法庭庭长们在“追先进、赶先进”中找差距、明方向。
能力,在反复“淬炼”中提升
齐心协力,引领“学”的浪潮。示范班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围绕人民法庭“三服务”的立足点,组织咸宁法院同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法院参训学员开展广泛深入的研讨交流,共同推动湖北咸宁、新疆温泉两地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创建更多具有咸宁特色、温泉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学学相长,收获“思”的源泉。以全面展现综合素能为着力点,围绕所学课程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从“互学互鉴”中探究法院工作新思路。混编人员分组,学员与学员之间、学员与授课老师之间,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交流学习研讨,共享调研成果,在观点交锋、思维碰撞中淬炼智慧火花,推动工作方法“破圈”而出。
数字赋能,激发“悟”的活力。以智能平台高效协同为支撑点,在保证网络安全、不互通内外网网络的情况下,通过远程投屏的方式,将法院专网环境“拉到”浙江大学,现场介绍演示“咸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平台”。激励学员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参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推进人民法庭审判管理现代化。
境界,在稳步“拓展”中升华
从“自省”到“自醒”。引导全体学员敢于正视问题、刀刃向内,聚焦“自我革命”,围绕“争先进位 走在前列”目标,以“赶考未有穷期”的坚定,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深刻开展自我剖析,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做自我革命道路上的奋斗者,让思想状态、能力水平、工作作风适应时代发展。
从“一点”到“一面”。组织干警参观绍兴诸暨枫桥经验纪念馆,重温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深刻感悟61年来“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历程,激励在场的法庭庭长们争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践行者,形成“学一个、带一片、促整体”的良好局面,促推“枫桥经验”在湖北咸宁和新疆温泉遍地开花。
从“践行”到“笃行”。从“人民法庭主要类型案件的审判思路及调解技巧”到“民诉法的最新修改与解读”,再到“民商事审判证据的试用与标准”,每一项课程都为人民法庭庭长们提供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思路和矛盾纠纷化解的方法。“‘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实质化解矛盾,而化解矛盾不能简单地‘抄作业’,需要及时反思和总结经验。”在结业典礼上,新疆温泉县法院哈日布呼人民法庭庭长其其克等5位参训学员分享学习心得。学员们纷纷表示,基层的矛盾纠纷各不相同,化解方法也千变万化。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纠纷消弭在萌芽状态。这是学员们此次培训的重要收获,也是他们今后力学笃行的遵循。
星光不负赶路人,时代眷顾奋楫者。咸宁法院人民法庭庭长示范班的全体学员纷纷表示,今后将继续在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在斗争中砥砺意志品质,在实践中增长本领才干,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再立新功,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努力为推动湖北咸宁、新疆温泉的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