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孩子未入学,变更抚养权!

2024-10-29 17:00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新学期开学第二天,7岁的小梓如往常一样,跟着爸爸来到麻将馆,在烟雾缭绕的屋内,听着麻将声,靠着一餐外卖,混过一天。

小梓2岁时,爸爸妈妈经法院调解离婚,小梓跟着爸爸生活。因没有经济收入,爸爸每天出入麻将馆,靠打牌为生。因为赌博输了钱,唯一的房子也被抵押。
  “小梓已经7岁,还没上过一天学,每天生活这么不健康,我做妈妈的怎么受得了!”小梓妈妈多次催促、劝说爸爸送小梓入学接受教育,均被拒绝。

小梓爸爸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导致妈妈无法给小梓办理入学手续。

开学第二天,妈妈来到赤壁市法院莼川法庭,向法官咨询维权办法,请求法院立案。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行为,莼川法庭第一时间受理了此案。
  “7岁多的孩子,正处在成长的重要阶段,是接受教育的黄金时期,父母对孩子的成长是负有重大责任的,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的,不能因一时的错误观念而耽误了孩子的一生。”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宋文芳十分痛心,当即联系小梓爸爸,但他拒绝露面和沟通。

“一纸判决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的大事必须谨慎对待。”莼川法庭积极联合当地村委会、司法所、妇联等部门,上门了解情况,耐心释法说理。

在多方努力下,爸爸态度有所缓解,愿意坐下来,重新商讨小梓抚养权的问题。

庭审中,小梓妈妈认为,爸爸把婚姻的不幸转嫁到孩子身上,以种种理由拒绝母子相见,也剥夺了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而她能给小梓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小梓爸爸则认为,自己承担了小梓的日常开销,提供了住处,不同意变更抚养权。

“你们是小梓的父母,这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事实,你们也都希望小梓能健康成长……”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双方终于同意将小梓的抚养权变更给小梓妈妈。

“你要配合小梓爸爸行使探望权……”

“你每月可以探视小梓,但得遵循小梓意愿,不要影响他学习……”宋文芳逐一向小梓父母叮嘱,两位当事人连连点头,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抚养权变更当天,小梓顺利入读赤壁市某小学。宋文芳在该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便积极与老师详细交流了小梓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校方也表示会持续关注小梓的健康成长。
半个月后,莼川法庭做了一次跟踪回访。“孩子现在每天吃得好睡得香,就是学习不大跟得上,不过您放心,我每天都督着呢。”小梓妈妈非常感谢法院对她们母子俩的帮助,承诺一定照顾好小梓。

法官说法

婚姻破碎,但父母对孩子的爱应该一直都在。做好周到安排,尽心抚养,保证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一位父母应尽的职责。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中心原则是孩子判归给谁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包括是否具备亲自照料孩子日常生活起居的能力,是否尽到抚养义务,是否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等等。本案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将小梓的抚养权变更为母亲。离婚了,请加倍爱孩子。愿每一个可爱的小孩,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