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宣传周】咸宁中院多措并举,为知识产权代言

2021-04-26 09:02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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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21个“4·26”知识产权日,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4月25日,咸宁中院民一庭庭长何云泽、法官纪利军受邀走进咸宁广播电视台《法治热线》直播间,通过分析咸宁本地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为听众深刻解读了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规定,围绕侵犯知识产权的危害、知识产权侵权的表现形式、典型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如何发现侵权行为、如何避免侵权行为发生等方面与听众进行了详细交流,并结合案例为大家做了生动的讲解。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数额巨大,涉嫌犯罪的,应当定罪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处罚可以判处有期七年,并处罚金。”

4月26日,咸宁中院民一庭干警们来到咸宁同惠广场,开展咸宁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本次活动由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咸宁中院、市科技局、市版权局等共同举办。活动紧紧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主题,旨在进一步增进群众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和认识,提高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传递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价值取向。 活动中,法官们就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并针对典型的知识产权案例为大家进行了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