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的克星
——“拒执罪”

2018-08-16 09:06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我凭自己本事借的钱,凭什么要还!神逻辑的背后,是一些失信被执行人的心声。可是失信被执行人一定没想到,拒绝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不仅要继续履行民事义务,还可能会构成“拒执罪”,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什么是拒执罪?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什么情况下构成拒执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具体分为以下8种情况: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或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拒执罪应当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执罪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

1、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

2、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

3、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直接损害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法院裁判权威和执行权威,在破坏了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的同时;间接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客观方面

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不执行的,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

本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则会构成拒不执行裁判罪。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或线索,请求法院执行,以挽回自己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