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咸宁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公安局等九家单位联合倡议: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和谐幸福平安家庭。
咸宁市将加强婚前教育,为准新婚夫妇提供“幸福指南”。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队伍,就婚姻家庭问题开展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工作。
推动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工作向乡村基层延伸,增强基层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工作力量,形成全方位、多层级的婚姻家庭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底座”作用,联合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及党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坚持集中排查和常态排查,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激化。
畅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12348”法律援助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加强权益保护咨询解答和重点线索咨询跟进服务。开辟妇女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降低申请门槛,简化审批程序,优先受理办理。
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引导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未果的及时转入审判程序。加强对《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居住权、“分居满一年”等新规的宣传和适用。
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依法对加害人予以批评教育,对于情节较重的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并定期跟进回访家庭关系情况,确保家庭暴力“后遗症”有效解决。对暴力、虐待、性侵、拐卖、校园欺凌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快从重打击。
各单位对“问题家庭”和“问题少年”要重点帮教、预防在先。加大校园法治宣传和乡村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法治进校园、组织模拟法庭、开设法治网课等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建立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畅通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深度沟通、协助渠道,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化解家庭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