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授牌咸宁中院与武汉东湖学院共建实训基地

2019-12-20 09:51
来源: 咸宁中院
作者: 宣传科

12月18日,咸宁中院与武汉东湖学院举行聘任客座教授及实习实训基地授牌仪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武汉东湖学院董事长周宝生出席并讲话。武汉东湖学院校领导,市中院在家党组班子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受聘的兼职教授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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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倪贵武院长上台接受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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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二级高级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潘盛礼,三级高级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肖创彬,三级高级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王再夫,四级高级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王洪斌依次上台接受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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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受聘任的5位客座教授均为咸宁法院系统的业务骨干,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多年,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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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6月,咸宁中院与武汉东湖学院签订院校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法治人才培养、理论科研及审判实务等开展深入合作。10 月,双方在“黑恶势力打财断血”课题调研中迈出了合作的第一步,为进一步深入合作树立了典范。目前,咸安区人民法院已与该校文法学院签订了联合培养人才协议,挂牌成立了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实习基地。咸安区法院、嘉鱼县法院先后接收法学专业实习生120余人。

周宝生同志指出,咸宁法院是一个有着光荣历史的先进集体,法官队伍业务精湛,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是我们加强法学专业建设、培训法学教师队伍、培养优秀法治人才的重要基地。此次举行聘任客座教授及实习基地挂牌仪式,是双方加强互动交流、深化合作友谊的重要桥梁,也是践行双方承诺、推动合作协议落地见效的实际步骤。下一步,我们要着眼未来,按照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提升合作深度,为武汉东湖学院培养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咸宁市两级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共同贡献我们的力量。

倪贵武同志指出,武汉东湖学院是我省民办高校乃至全国民办高校的一面旗帜。武汉东湖学院面对新时代、寻求新发展、回应新需求,以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之精神开启了学院发展的新篇章,这种精神值得咸宁法院学习、借鉴、吸收。客座教授聘任和实习基地挂牌,正是落实双方约定的务实之举,是双方长久以来的共同期盼,也是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启了我们双方合作的新篇章。下一步,我们要以聘任客座教授和实习实训基地正式挂牌为新的契机,在学生实习案例教学、法官进修、课题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要进行更加务实的合作,努力实现合作成果共享,打造院校合作精名牌。
倪贵武同志对受聘客座教授提出要求: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完善充实自己,精心准备课件,认真总结司法经验,形成司法实务成果,结合新时代大学生教学实际和政法机关新时代职责使命,为东湖学院师生们提供实用的教学案例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同时,咸宁两级法院要为东湖学院同学们实习实训安排好导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好周密细致的服务,为国家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