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妇联联合表彰了一批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其中,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被授予“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咸宁中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立足本职,多方联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后获评“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多名干警被授予“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