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高层次人才培养!咸宁中院画出审判业务专家成长“路线图”

2025-09-10 10:46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279

为深入贯彻落实“干部素质提升年”部署要求,促进审判业务专家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审判人才的培养力度,近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咸宁法院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后备人选评选和管理办法》,以“3+3+3”工作模式推进审判业务专家成长工程,充分发挥审判业务专家在审判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其他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三个培养目标与数量

短期目标:以3-5年为周期,努力从后备人选中培养2-3名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筑牢高层次人才中坚力量。

长期目标:以全省审判业务专家为进阶基石,逐步孵化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构建人才成长良性阶梯。

储备数量:每届评选约25名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后备人选,确保在职在岗后备人选人数占全市法官总数的10%-20%,为人才梯队提供充足储备。

 

三个评选规范与机制

评选、管理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强化政治引领,德才兼备、实践理论并重,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选用结合、注重作用发挥的原则。

核心条件:参评人员需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品德高尚、清正廉洁;审判经验丰富,任法官助理和员额法官累计不低于5年,业绩考核居所在法院前列;理论功底扎实,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调研成果;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参评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

评选程序:采用组织推荐与专业评审结合的方式,经 “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与提名—评选委员会评议—党组审议—公示—公布名单” 的闭环流程,全程严格把关,确保规范透明。

 

三个履职成长与管理路径

承担重点任务: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社会敏感及前沿新类型案件;参与政策法规调研论证;开展司法重大理论和审判实务课题研究,每两年至少取得1项具有较高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等。

实施分级管理:咸宁中院统一管理所有入库人员,常态化组织座谈交流、专项培训、外出学习等活动,优先推荐参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各基层法院具体管理本院入库人员,负责建立履职档案并落实管理。

明确退出情形:对违反政治纪律、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出现重大冤错案件或受严重处分等情形的人员,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确保后备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该办法的实施,是咸宁中院创新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有益探索,通过“3+3+3” 工作模式,推进审判业务专家后备库、“五优工程”人才库、后备人才队伍库三库合一,持续激活审判人才的成长活力,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审判队伍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咸宁法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