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武汉东湖学院副校长李振华等一行到咸宁中院就院校合作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盛礼,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肖创彬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李振华同志与倪贵武同志就院校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李振华同志提出,要积极探索法院与高校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合作新模式,共谋共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之路。一是学校聘任理论功底扎实、资深法官为“客座教授”“兼职教授”。二是定期举办学术讲座,拓宽学生视野,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三是建设实习基地,法院接收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指导模拟审判、法律咨询、毕业实习等。四是建立案例分析库,为学校模拟法庭提供各类典型案件。五是建设党建共建单位。
倪贵武院长强调,咸宁中院高度重视院校合作,积极探索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结合方式,武汉东湖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丰硕,能与武汉东湖学院开展合作共建,定将开启我们新时代校院合作的新篇章。一是院校合作意义深远,势在必行。我们必须积极探索院校合作新模式,培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二是院校合作要务实笃行。对于合作事项虽切口小,但意义重大,要件件落实、立马见效。三是院校深度融合,共同开展课题研究,互利互惠,成果共享,为当地党委提供依法治理方案,贡献智慧和力量。
此次座谈交流确定双方合作的框架,接下来双方将加大合作力度,细化合作方案,力争形成具有实践意义和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实现学校科研理论资源和法院办案实务资源的互补整合,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共同体,切实为助力当地法治建设进程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