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晚,咸宁中院举行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示范班研讨交流会。活动得到了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边现龙出席研讨交流会并讲话。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夏敏参加分组讨论活动。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开展研讨交流,分享经验,提出建议。
边现龙指出,今年以来,咸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出台系列举措,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全市人民法庭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承担任务重、受案数量多、办案效率高,为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边现龙强调,人民法庭要进一步理顺职能定位,统筹好特殊性功能和普遍性功能配置,优化合理布局,强化特色,发挥好基层法庭的灵活性优势;要进一步融入社会治理,统筹好“中立性”判和“综合性”调的关系,形成上下互动、左右配合的联动机制,做好诉讼与非诉讼定分止争工作的有机衔接,推动乡村易风易俗,推动乡村文明进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要创新法庭建设,统筹好需求多样性发展和供给结构性短缺矛盾,推进繁简分流,广泛吸纳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庭调解,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于萌芽。
李文锋表示,全市法院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依靠监督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定期专题报告工作情况,积极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方式,不断健全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善于从意见中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促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