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私售香烟 三人因非法经营被判刑

2017-09-07 11:12
来源: 研究室
作者: 研究室

在微信上私自出售香烟算不算违法?近日,嘉鱼法院用案件诠释了非法经营罪,三涉案人员因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在微信上出售香烟,均被判处刑罚。

2016年1月,孙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手机微信中发布香烟广告、销售各种品牌香烟信息,通过从他处购进香烟,再加价销售给他人的方式盈利。期间,孙某说动龚某从自己这里购进香烟,再以同样方式加价销售给他人,龚某说服孔某在自己这里购进香烟,然后在微信上销售香烟盈利。

至同年8月止,孙某共计收取销售给龚某的香烟款13万余元,龚某收取销售给孔某的香烟款6万余元,孔某收取销售给他人的香烟款共计8万余元。孙某非法获利2万余元、龚某非法获利2万元余元、孔某非法获利1万余元。案发后,司法机关追缴了龚某、孔某的非法获利款。

嘉鱼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龚某、孔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孙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龚某和孔某归案后,能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可从轻处罚。嘉鱼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龚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孔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