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院召开基层法院院长及庭室负责人会议

2012-04-23 16:37
来源: 本院
作者: 咸宁市中院

4月20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后,咸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亲自安排次日召开基层法院院长及庭室负责人会议,迅速贯彻省高院会议精神,中院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炳南通报了省委政法委关于2011年度案件评查情况及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公开上网情况。大家认真听取了通报,针对通报暴露出的案件质量问题进行认真反思。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先志指出,通报反映的问题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虽然评查的案件总数并不多,但问题案、瑕疵案的比例较高;二是实体问题相对较少,程序性问题较多;三是很多瑕疵案件犯的是低级错误,不是水平问题,而是责任心问题。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甘正良指出,案件质量必须常抓不懈,否则今天是别人的问题,明天就可能出现在自己身上,各法院院长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办案质量,力争办案质量有新提高。

与会人员就下一步如何提高案件质量形成以下共识:一是要加强案件质量教育。案件中有很多问题如果法官工作更细致一点,责任心更强一点,完全可以避免;二是要提高程序意识。从通报情况看很多问题都出在程序上,要彻底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制度,加强法院内部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加大瑕疵案件追责力度,对于干警因办案责任心不强,工作程序不到位造成瑕疵案件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属于错案的,一律按照错案追究制度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关于裁判文书上网问题,何炳南强调,裁判文书上网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形式,目前,我市裁判文书总体上公开上网数量少,上网文书更新慢,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省院今后要将文书上网情况纳入绩效综合考评内容,各基层法院要将裁判文书上网列入工作计划,加紧门户网站建设,适时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上网。各基层法院院长纷纷表示迅速落实门户网站建设,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步骤推进裁判文书上网,以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