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副院长李群星来咸督导扫黑除恶工作

2020-08-27 08:15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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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一行来咸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在咸宁中院召开座谈会。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市司法局及两级法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就扫黑除恶及重点案件办理、“黑财清底”、司法建议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

李群星同志对咸宁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咸宁两级政法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作,细化任务措施,强力推进“六清”行动,确保按期完成规定的任务目标。对于下一步工作,李群星同志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紧盯案件清结目标,克服困难,确保按期完成案件清结的任务。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质量效率。要聚焦重点,围绕“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落实防疫相关措施,确保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审结。二要守住底线,保持定力,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审判任务,使审判工作经得起法律、历史、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检验。要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坚持依法办案,严把案件证据、事实、程序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不枉不纵,不漏不凑。三要延伸审判职能,促进社会治理。坚持“一案一整治”,通过剖析案例发现行业管理或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落实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四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以案释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形象生动的司法案例讲好法院故事,提升群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获得感、安全感。

倪贵武同志表示,咸宁法院将按照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以此次省高院督导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紧盯时间节点,高度重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围绕涉黑涉恶案件“六清”行动目标,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业清源”“伞网清除”为重点,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案件办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审判、执行两场攻坚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官文生及督导组其他同志,咸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周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涛,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各基层法院院长等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