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召开

2022-02-25 09:40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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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召开。咸宁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推动省法院部署的“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在咸宁落地落实。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到会并讲话。

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对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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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锋指出,全市法院要大力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打造“咸宁样板”,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走在前列。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人民法庭建设的政策前所未有、机遇前所未有。要坚持强基导向,夯实人民法庭工作基础,在工作精力的分布、工作力量的安排上,实实在在地体现向基层倾斜、向法庭倾斜。

二要实施“六大工程”,实现“六大目标”。当前,人民法庭存在短板与不足,要用两到三年时间,通过实施人民法庭布局优化、功能提升、机制建设、诉源治理、物质保障、队伍建设“六大工程”,实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治理有效、保障有力、队伍高能“六大目标”,打造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咸宁样板”,开创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三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抓实24条具体举措。这一轮人民法庭工作强调的是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市法院要坚持实事求是,在工作策略和步子上,在创新亮点的培育上,不搞照搬照套,坚持因地制宜、“一院一品”、“ 一庭一策”。重点推进人民法庭直接立案、统筹分案、简案快审、审执一体、高效送达、精准考核等六大机制建设。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营造氛围。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是“一把手”工程,主体责任在各基层法院。各法院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抓好《实施方案》的细化工作。咸宁中院将在全市法院开展“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人民法庭建设现场拉练检查,推介典型经验,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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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咸宁中院出台《关于推动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据悉,去年以来,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咸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研组,采用实地调研、走访座谈、数据分析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民法庭调研活动。今年初,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2022年1号文件(《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以及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文本,形成《实施方案》,以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